教育之道·教法·一位自然老師的教育方法
自然課由懷特森先生講授。第一天上課,他講述了一種貓狀動物,學名是“卡蒂旺甫斯”,那是冰川期一種在夜間出沒的動物,由于不適應自然環境而絕種。他邊說邊讓同學們傳看該動物的頭蓋骨。我們都認真做了筆記,接下來是課堂測驗。當批閱后試卷發下來時,我不由大吃一驚。在我答的每道試題前標有一個紅色“×”,我不及格。可我完全是根據懷特森先生所講的筆記答題的呀。班上每個人都不及格,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很簡單”,懷特森先生向我們解釋說,這種動物是他杜撰的,世上從未有過這種“卡蒂旺甫斯”貓狀動物,所以我的筆記也都是胡言亂語,因此他不能給分數。同學們個個受了委屈。這算什么考試?這算什么老師?
懷特森先生告訴我們,應該作出自己的判斷,看出破綻。在他一開始將“卡蒂旺甫斯”頭蓋骨讓我們傳看時,這其實是小貓的頭蓋骨,而且他還提醒我們,世上從未發現過這種動物遺留下的痕跡。他談及該動物令人驚異的夜間視力,皮毛的顏色,但其他情況他卻一概不知。他還給那個動物起了一個荒唐的名字,但沒有一人對此提出疑問。
懷特森先生希望我們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不要讓思考進入睡眠狀態,一旦發現教師或教科書出錯時,就該毫不拘束地大聲說出來。
然而并非每個人都認識這么做的價值。我曾把懷特森先生的事說給一位小學教師,他驚奇道:“懷特森先生不該如此對待你們。”我直視著他的眼睛,告訴他:“你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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