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主的選擇
曾經有一個財主,因為貪婪而犯了罪,被帶到縣太爺那里進行審問。縣太爺為了證明自己是個清官,提出了三種懲罰辦法,讓財主在其中任選一種。第一種是罰財主五十兩銀子,第二種懲罰是抽財主五十鞭子,第三種則是讓財主生吃五十斤大蒜。財主既不愿意花錢也害怕挨打,便選擇第三種懲罰辦法。
在眾目睽睽之下,財主開始吃大蒜。“吃大蒜算不了什么,這是最輕的懲罰。”當財主吃下第一顆大蒜時,心里竊喜。可是吃到更多的大蒜時,財主越來越難受。吃完兩斤大蒜時,他感覺自己的五臟六腑都火辣辣的,渾身像被烈火炙烤一樣,他淚流滿面地喊道:“我不想吃大蒜,我寧愿挨五十鞭!”于是,執法的衙役來到財主跟前,剝去他的衣服,把財主按到準備好的板凳上,并當著他的面把皮鞭分別蘸上鹽水和辣椒粉。財主看得心驚肉跳,嚇得全身直哆嗦。皮鞭第一次落在財主背上時,財主疼得像殺豬一樣大聲號叫,打到第十下時,財主痛得屁滾尿流,最后終于忍不住痛苦地叫了起來:“青天老爺呀,你就可憐可憐我吧,別再打我了,你還是罰我五十兩銀子吧!”
智慧燈
生活中,人們很多時候都是這樣的,寧可舍棄自己的健康,也不愿意付出金錢與時間。可是等沒有了健康,嘗到其中的痛苦而后悔不已的時候,已經失去了包括時間和金錢在內的一切東西。因此,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要拿自己的健康做賭注,否則我們將付出昂貴的代價,最終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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