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究竟是不是自然的?
激情之愛是罕見的現象,雖然被所有的文學藝術一再謳歌,在現實生活中卻很少遇到。
激情之愛一般不會發生在很熟悉的人之間,由于熟悉,就沒有了神秘感,當對對方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之時,就不會迷戀,而沒有迷戀,也就不大容易產生激情。
激情之愛往往發生在社會地位不同的人之間,由于社會地位的差異,二者的情感受到社會地位的阻隔,比如窮小子與嬌小姐、王子與灰姑娘。地位差異越大,越容易激起仰慕和垂憐的激情,而這種情愫是激情之愛的酵素。
激情之愛往往發生在違反習俗的人際關系之中,比如違反年齡性別規范,像楊振寧和翁帆,像愛上洛麗塔的那位老人。同性之間的戀情由于沒有生育動機,也常常顯得更加純粹。因為這兩個人從世俗的眼光看,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如果他們無論受到多大的壓力還是要在一起,多半是因為激情之愛。
激情之愛有時甚至僅僅發生在精神上,是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由于肉體的阻隔,可望而不可即,精神之火更加熾烈,有時能夠達到可歌可泣的程度。
正因為其罕見,其違反習俗,其違反規范,其非現實或非肉體的性質,激情之愛顯得不自然、反常,與尋常的自然的人際關系相比,它顯得過于激烈,略顯夸張,有攻擊性和毀滅性,最極端者會導致情殺和自殺。這樣的極端事件的發生,致使激情之愛更顯得不自然,甚至驚悚。
盡管它顯得那么不自然,甚至兇險,凡是經歷過激情之愛的人都會同意,它是一種馬斯洛意義上的高峰體驗。在陷入激情之愛之時,人的心靈純粹、激昂、甜美,無論結果如何,都是人生最有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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