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長(zhǎng)倩駁入粟贖罪議
民函陰陽(yáng)之氣,有好義欲利之心,在教化之所助。雖堯在上,不能去民欲利之心,而能令其欲利不勝其好義也;雖桀在上,不能去民好義之心,而能令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堯、桀之分,在于義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也。
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dú)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壹也。人情,貧窮,父兄囚執(zhí),聞出財(cái)?shù)靡陨睿瑸槿俗拥苷撸瑢⒉活櫵劳鲋肌y之行,以赴財(cái)利,求救親戚。一人得生,十人以喪。如此,伯夷之行壞,公綽之名滅。政教壹傾,雖有周、召之佐,恐不能復(fù)。古者臧于民,不足則取,有余則予。《詩(shī)》曰:“爰及矜人,哀此鰥寡。”上惠下也。又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下急上也。今有西邊之役,民失作業(yè),雖戶賦口斂以贍其困乏,古之通義,百姓莫以為非。以死救生,恐未可也。陛下布德施教,教化既成,堯、舜亡以加也。今議開利路,以傷既成之化,臣竊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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