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套用你的話,看你還能怎么狡辯”|同構意悖
故事一:
在一個寒冷的冬日清晨,長工老李披了一件羊皮褂子在院子里掃雪。財主“周扒皮”起床后看見了,就想趁機挖苦老李,他大聲說:“嘿,老李,你身上怎么長出了一張獸皮?”老李笑了笑,回答說:“老爺,你身上怎么長出了一張人皮?”
片刻后,周扒皮才回過神來,氣憤不已,可又只能自認倒霉。
故事二:
古希臘的雅典有一位聰明機智、能言善辯的演講家,他四處發表演講,雄心勃勃地獵取功名利祿。一日,他的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再這樣下去,不會有好結果的。說真話吧,富人會怨恨你;說假話吧,窮人又會指責你。可既是演講,不講真話就得講假話,所以,你不是遭到富人的仇恨,就是遭到貧民的反對啊!”
演講家聽了父親的話,笑答:“父親,我會有好結果的。如果我講真話,窮人就會擁護我;如果我講假話,富人就會支持我。既是演講,不是講真話就是講假話,可無論我講什么話,不是得到窮人的擁護,就是得到富人的支持,我有什么好擔心的呢?”
故事講完了,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出,兩則故事的“相同”之處?
無論是長工老李,還是雅典的演講家,他們在回答問題的時候,都套用了對方的語法結構和語調形式,卻表達出了與對方相反的意思,讓對方無話可說。
這種仿照對方辯詞的話語結構,建構一個與對方話語結構相同,但語意完全相悖的觀點,并以此反制對方的方式,叫作“同構意悖”。由于是按照對方的話語結構和思維邏輯推導出的結果,所以面對這樣的反制,對方通常無言以對,只能自食其果。
在委內瑞拉的一個小鎮上,某大漢酒后尋釁滋事,被人告上了法庭。他預感到法官要懲罰他,就選擇先發制人,說:“我想向法官提幾個問題。”
這一請求,得到了法官的允許。
——“我如果吃了沙棗,有什么不好嗎?”
——“沒什么不好。”
——“如果我再喝些水,有罪嗎?”
——“無罪。”
——“然后,我躺在地上曬一會兒太陽,算不算犯法?”
——“不算。”
——“那為什么我喝了一點用棗加上水釀成的東西,然后在街上曬一會兒太陽,你們就說我有罪呢?”那人最后拋出了這一問題,質問法官。
法官想了想,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而是來了一番反問。
——“先生,現在我想向你提出幾個問題,你能認真回答嗎?”
——“你隨便問。”
——“如果我向你潑一點水,會導致你受傷嗎?”
——“不會。”
——“如果我往你頭上倒一些黏土,你會致殘嗎?”
——“當然不會。”
——“那么我把這些黏土和水摻在一起做成磚頭,再放在太陽底下曬一曬,然后用它打擊你的頭,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呢?”
——“這肯定會打破我的頭啊,還用問嗎?”
——“雖然水和黏土都不會傷到你,但用水和黏土做成的磚頭卻會砸壞你的頭;同樣,喝點水、吃點沙棗不違法,但用這種棗和水釀成的酒,卻會讓你喪失理智,尋釁鬧事,觸犯法律。”
此時,大漢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只好乖乖地聽候法官發落。
法官很清楚,對一個蓄意胡攪蠻纏的酒鬼講法律,沒什么效用。于是,法官巧妙地運用了“同構意悖”的方式,仿照對方提問的話語結構和思維邏輯,建構出了與對方相對應的一套提問的話語結構和邏輯思維,向對方進行反制,推導出對方強詞奪理站不住腳,而酗酒肇事的罪名卻成立的事實。
在運用同構意悖的時候,我們不必考慮所使用的話語結構是否正確,是有效還是無效,只要跟對方的話語結構相同,就能達到反擊的效果。因為使用這一詭辯的目的,不在于重新“立”一個論點,而是要“破”掉對方的詭辯。如此,就可以達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讓對方啞口無言。
上一篇:21天效應:幫助孩子建立受用一生的好習慣
下一篇:“說了半天,跟什么都沒說一樣”|分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