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咸卦第三十一·《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譯文】《象傳》說:“交感相應在口頭上”,說明上六不過騰揚空言而巳。
【注釋】①膝——音騰teng,通“騰”,《釋文》:“達也,《九家》作‘乘’”。《程傳》訓爲“騰揚”;《尚氏學》指出:“朱子云‘滕’與‘騰’通,即‘達’也,李鼎祚本正作‘騰’。”案,《集解》本作“媵”,即“騰”之古文,故尚先生云“正作‘騰’”。
【說明】上六感應于言辭,似有虛偽不誠之義。但爻辭未言吉兇,劉沅以爲:“上六以陰居兌説之終,以言感人,未爲全非,但所感者淺耳,故不言吉兇,俟占者自審。”(《周易學説》引)馬其昶曰:“《咸》之極則發諸口,言者心之聲也,心之感有誠偽,故于言亦難定其吉兇焉。”(《重定費氏學》)兩人所論,略同《論語·公冶長》“聽其言而觀其行”之義,與本爻“象外之旨”似可參照。
【總論】《禮記·樂記》認爲:“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序卦傳》曰:“有天地然后有萬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并謂“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顯然,《咸》卦的主旨,從廣義看是普徧闡明事物“感應”之道,從狹義看卻是側重揭示男女“交感”之理。卦辭稱“交感”能“正”必致亨通,又言男子“取女”可獲吉祥,已經明確表露上述意義。六爻以人體感應設喻,分別展示“交感”的不同情狀及是非得失:初六感于“足指”,吉兇未見;六二感于“腿肚”,安居則吉;九三感于“大腿”,泛隨有吝;九四感于“心神”,守正致吉;九五感于“背脊”,未能廣應,僅得“無悔”;上六感于“口頭”,感應轉微,吉兇難測。諸爻由下體感應到上體,取象簡明貼切。其中九四所感,最具“貞吉”美德;爻辭贊揚“朋從爾思”的境界,無非強調“感”止于“正”必吉,悅以能靜爲宜,恰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詩·關雎》)之義在《易》理中的體現。就這一點分析,《咸》卦的“咸”以“利貞”論,又可與《國風》“好色而不淫”的“詩教”,一并納入封建社會早期關于男女、夫婦禮教的道德範疇之中,爲研究古代社會禮法制度尤其是婚娶制度提供了一方面資料。至于卦中藴含的超出男女“交感”之外的“天地感而萬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的思想,則更是值得重視的《周易》哲學體系中“變化”、“發展”理論之一端。
上一篇:周易·咸卦第三十一《《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下一篇:周易·臨卦第十九《《象》曰:“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