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歸妹卦第五十四·《象》曰:“歸妹以須”,未當(dāng)也。
【譯文】《象傳》說:“少女嫁出后引頸期盼成正室”,說明六三的行爲(wèi)不妥當(dāng)。
【說明】“須”字之字義,《易》家有不同解釋。以下三說可備參攷:(一)、《釋文》曰:“荀、陸作‘嬬’,陸云‘妾也’”,今查帛書《周易》亦作“嬬”。(二)、朱熹引或說,釋“須”爲(wèi)“賤女”,謂:“須,女之賤者”(《本義》)。此本《史記·天官書》“婺女”張守節(jié)《正義》:“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也?!?三)、尚先生據(jù)《易林》等資料,以爲(wèi)“須”當(dāng)釋爲(wèi)“面毛”,指六三面長須毛,形容可怖,故反嫁爲(wèi)娣(《尚氏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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