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夬卦第四十三·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譯文】《夬》卦象徵決斷:可以在君王法庭上公布小人的罪惡予以制裁,并心懷誠信地號令衆人戒備危險;此時應當頒告政令于城邑上下,不利于興兵出師用武力強行制裁;這樣就利于有所前往。
【注釋】①夬——音怪guai,卦名,下乾()上兌(),象徵“決斷”。案,“夬”字之義,謂“決斷”、“果決”,此處指“陽剛”對“陰柔”采取決斷性的制裁。卦中五陽共決上六一陰,正含此象。《彖傳》:“夬,決也,剛決柔也。”《正義》:“夬,決也。此陰消陽息之卦也,陽長至五,五陽共決一陰,故名爲‘夬’也。” ②揚于王庭——揚,猶言宣布;王庭,《正義》:“百官所在之處”,指君王的法庭。此謂“君子”制裁“小人”應當光明正大地宣揚于“王庭”,以喻“剛決柔”之際“公正無私”的情狀。《正義》:“以君子決小人,故可以顯然發揚決斷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無私隱也。” ③孚號有厲——號,號令。此承前句義,說明“君子”決“小人”之時,又須號令衆人戒備危險。《程傳》:“孚,信之在中,誠意也:號者,命衆之辭。君子之道雖長盛,而不敢忘戒備;故至誠以命衆,使知尚有危道。雖以此之甚盛,決彼之甚衰。若易而無備,則有不虞之悔;是尚有危理,必有戒懼之心,則無患也。” ④告自邑,不利即戎——告自邑,猶言“頒告政令于邑”;即戎,謂興兵出師。這兩句進一步說明 “剛決柔”是以 “德”制裁,并非以武力取勝。《王注》:“以剛斷制,告令可也。告自邑,謂行令于邑也。用剛即戎,尚力取勝也; 尚力取勝,物所同疾也。” ⑤利有攸往——此句總結上文,指出處“夬”之時,利于“剛”不利于“柔”,故陽剛者若能循上述之道而行,必然利有所往。《王注》:“剛德愈長,柔邪愈消,故‘利有攸往’,道乃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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