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遷裭職便從容 天生自有“將軍”命
瑪蘭(1632—1692),明烏拉部女真人,姓那拉氏,世居烏拉部屬城之一的宜罕山山城。此人不是哈達部那拉氏的瑪拉,史籍上將名弄混了!
明萬歷四十年(1612),該城比舊街、富爾哈兩城提前一年因勢降歸。待第二年正式部滅時,戰(zhàn)后,被努爾哈赤收編為佛滿洲鑲白旗籍,隨即去了赫圖阿拉城。走之前是丁,稍后變?yōu)楸?/p>
瑪蘭與尼堪究竟是什么關(guān)系?
一據(jù)《清史稿》記載:“瑪拉,那拉氏,滿洲鑲白旗人,尚書尼堪從子。尼堪卒,無子,瑪拉與叔阿穆爾圖、阿錫圖及弟兆資,分襲尼堪世職。瑪拉,襲三等阿達哈哈番……”
二據(jù)《永吉縣志》載:“瑪拉,分襲諸父尼堪爵輕車都尉,初任理藩院筆帖式……”
什么叫“從子”?什么又叫“諸父”?據(jù)《那譜》記載:總八世三祖布丹,傳三子:長阿齊,次布爾申博奇赫,三圖達里(官至盛京副都統(tǒng))。
九世一祖阿齊,傳一子:尼堪(無嗣)。二祖布爾申博奇赫,傳一子:格勒布(官至盛京郎中)。三祖圖達里,傳三子:長阿穆齊(二等侍衛(wèi)),次阿穆爾圖(分襲尼堪世職二等輕車都尉,官至盛京將軍,謚號“襄公”)。三阿什(錫)圖(分襲尼堪世職云騎尉,官至鴻臚寺正卿)。
十世祖阿穆齊,傳四子:長阿林保(官至護軍統(tǒng)領(lǐng)),次圖納海(官至郎中),三瑪蘭(分襲尼堪世職三等輕車都尉,官至西安將軍、工部尚書),四昭芝(分襲尼堪世職三等輕車都尉)。
綜上所述,尼堪是瑪蘭的伯父,阿穆齊是瑪蘭的父親,阿穆爾圖和阿什(錫)圖二人是瑪蘭的叔父。阿林保是瑪蘭的大哥(長兄),圖納海是瑪蘭的二哥(仲兄),昭芝(兆資)是瑪蘭的弟弟。
事實證明,瑪蘭是尼堪的從孫,而不是“從子”。尼堪不是瑪蘭的“諸父”,而是大伯父。至此,《清史稿》上有誤,《永吉縣志》上也有誤。
歷史還證明,分襲尼堪世職的時間,必須在公元1660年當(dāng)年和稍后。理由是之前瑪蘭已經(jīng)為官了。
當(dāng)年直接分襲尼堪世職的人不是瑪蘭,而是瑪蘭的兩位叔父。瑪蘭和昭芝的分襲尼堪世職,是從阿穆爾圖、阿什(錫)圖那里承襲過后接續(xù)而來的。《清史列傳》中的瑪(蘭)“直襲”一說,與史實相悖。
后金崇德年間(1636—1643),瑪蘭是兵。
清順治元年(1644),隨多爾袞入關(guān),官至理藩院筆帖式。五年(1648),隨阿濟格(阿巴亥長子)征山西,圍叛鎮(zhèn)姜壤于大同城(今山西省大同市市城)。七年(1650),授戶部副理事官。稍后,晉理藩院郎中。
康熙十四年(1675),蒙古察哈爾部部長布爾尼率部叛清,瑪蘭隨信郡王鄂扎出師征討。戰(zhàn)后,授通政使。十五年(1676),升禮部郎。十六年(1677),升工部尚書。十七年(1678),從內(nèi)大臣喀岱赴蒙古科爾沁地區(qū)處理外藩事務(wù)。
瑪蘭升遷如此之快的原因是:在任理藩院郎中期間,曾與員外郎色棱二人,赴蒙古科爾沁、巴林、敖漢、翁牛特、土默特、扎魯特、喀喇沁等七部地方,調(diào)選兵馬或協(xié)剿有功。
十九年(1680),瑪蘭犯下了“不能清厘弊端”之罪,于是處“降五級、從寬留任”。事由是,陵寑匠們在雇工環(huán)節(jié)中,巧奪名目,報了假賬。他不知情,但卻有責(zé)。
二十二年(1683),老沙俄進犯東境,他在“降五級留任”的情況下,臨危受命,赴索倫部負責(zé)籌備牛羊和軍糧。二十四年(1685),因功授職副都統(tǒng),參與軍務(wù)大事,與都統(tǒng)彭春(?—1699年,董鄂氏人)率師于黑龍江,二人共謀收復(fù)雅克薩城(今俄羅斯加林達城)之大計。之后,又與副都統(tǒng)郎坦(?—1695年,瓜爾佳氏人)統(tǒng)兵于雅克薩城,兵到告捷。二十五年(1686),瑪蘭再度赴黑龍江督辦農(nóng)務(wù)一事。二十七年(1688),授護軍統(tǒng)領(lǐng)。
三十年(1691)春,噶爾丹復(fù)犯,導(dǎo)致車臣汗、土謝圖汗兩人率眾來歸,康熙帝赴阿爾哈地方巡幸招撫,瑪蘭一路扈從。事后,榮授“西安將軍”。三十一年(1692)春,為防準(zhǔn)噶爾和碩特部蒙古臺吉巴圖額克濟農(nóng)率眾來歸有詐,康熙帝又命瑪蘭深入虎穴,查明虛實。未幾,經(jīng)瑪蘭奏請后,準(zhǔn)許這部分二千二百余人的隊伍,入朝撫赍。為什么來主投?由于窮困而無奈。這一年的秋天,坎坎坷坷、時起時落的瑪蘭因疾而死,享年六十一歲。死后,康熙命辦厚葬如典禮,并賜謚號為“恪敏”。
瑪蘭,傳一子:瑪哈達(襲父蔭,三等輕車都尉、官至副都統(tǒng))。
瑪蘭的仲兄(二哥)圖納海,傳三子:長常庚、次錫爾格,三雅爾布(承襲尼堪世職云騎尉)。
瑪蘭的堂兄阿林泰(阿穆爾圖獨生子,分襲世職二等輕車都尉)傳四子:長吳勒里(世襲世職二等輕車都尉,無嗣),次阿爾京阿(先襲世職二等輕車都尉,后因事降為騎都尉兼云騎尉),三撓海,四學(xué)斯。
在瑪蘭傳中,共附記六人,他們之間是兩代人的關(guān)系。在官位上,由工部尚書(從一品,文職)降為護軍統(tǒng)領(lǐng)(正二品,武職)一人,“西安將軍(從一品,武職)”一人。其余者,均為世職譽稱。
在《清史列傳》中,另有一載:“常赍,那拉氏,滿洲鑲白旗人,鎮(zhèn)安將軍瑪奇之子。(清)雍正元年(1723),授工部員外郎、郎中。二年(1724),調(diào)戶部(郎中)。三年(1725),升廣東布政使。四年(1726),任福建巡撫、廣東巡撫。八年(1730),任刑部侍郎、寧夏將軍。九年(1731),擢鎮(zhèn)安將軍。十年(1732),旋授內(nèi)大臣。乾隆元年(1736),率兵回師。五年(1740),病休享半祿。十一年(1746)卒。”
經(jīng)查,哈達部那拉氏,第六世祖汪濟外蘭(王忠,哈達部第四任部主),傳一子:博爾渾色進。
七世祖博爾渾色進,傳一子:博力多。
八世祖博力多,傳四子:長博濟達禮,次阿木達禮,三蘇巴海,四阿布海。
九世三祖蘇巴海,傳七子:長莽果,次湯武(官至佐領(lǐng)),三星乃(襲世職一等輕車都尉兼云騎尉,工部侍郎、二等男爵),四昆都勒湯珠(無嗣),五錫納海,六伊納海,七倭和(官至關(guān)口守御)。
十世一祖莽果,傳四子:長瑪拉(副都統(tǒng)),次瑪里遜(無嗣),三洪納里,四倭隆岱。
十一世一祖瑪拉,傳二子:長喀爾啟(襲世職云騎尉),次馬輯(官至都統(tǒng))。
十二世二祖馬輯,傳四子:長巴金太(官至二等侍衛(wèi)),次巴克塔,三奇格(官至恭領(lǐng)),四常赍(官至內(nèi)大臣,襲世職騎都尉)。以譜為證,常赍,出自哈達部那拉氏,并非烏拉部那拉氏人。前者“瑪蘭(累官西安將軍,從一品),后者“瑪拉(累官副都統(tǒng),正二品)”,史籍上混為一談了!更重要的是,烏拉部那拉氏冠漢字單姓是“那”,哈達部蘇巴海支系后人冠漢字單姓是“馬”。
在烏拉那拉氏的《瑪拉(蘭)傳》中,附記哈達部那拉氏常赍一人,是錯誤的邏輯。尤其是,常赍之父是馬輯,而不是瑪奇。
有人說,《清史稿》不能改寫。問題是,錯誤的東西也不能改寫嗎?事實上,《清史稿》是一本亂賬。何時將“稿”字刪掉了,何時才算作《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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