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義》
《文史通義》是清章學誠編撰。
章學誠(1738—1801),字實齋,清浙江會稽(今浙江紹興)人,進士出身,授國子監典籍,后去職。早年廣泛涉獵史書,曾與史學名家邵晉涵、洪亮吉等人共同修撰史籍,并主持過保定蓮池、歸德、文正等書院,53歲時入湖廣總督畢沅幕府,主修《湖北通志》等書。晚年目盲,但仍著述不輟。章學誠雖然生活在乾嘉漢學的鼎盛時期,但未沾染上當時的考據風氣,還獨樹一幟,主張以史學經世,認為“六經皆史”,這在一定程度上糾正了重經輕史的偏失,他還提出“辨章學術,考鏡源流”的目錄學理論,建立了較為系統的目錄學和史學。
他在總結前人撰修方志成敗得失的基礎上,建立了方志學,提出分立三書:一是仿紀傳體作志,二是仿律令、典例體作掌故,三是仿《文選》、《文苑》體作文征,把地方志提高到了應有的地位。這方面的著述有《方志立三書議》、《記與戴東原論修志》、《修志十議》、《州縣靖立志科議》、《為張吉甫司馬撰大名縣志序》等。
《文史通義》共計11卷,內篇6卷,外篇3卷,補遺、續補遺各1卷。撰寫始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嘉慶六年(1801年)脫稿,歷時30年之久,去世時尚未完稿,后由其次子華紱整理,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出版,勘定為《文史通義》。
《文史通義》的內篇主要論述文史。他說:“愚之所見,以為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闡明“六經皆史”,目的在于降低經的地位,提高史的地位,這是其史學理論的核心。他認為:“古人不著書,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他強調史學應該是經世之學,史學是經世致用的學問。他既反對空談義理,又反對專務考索,并認為“古無經史之分”、“六藝皆古史之遣”。因此,“六經”難以囊括學術,只有史學才切合實用。他所說的“六經皆史”中的“史”是專指史學,并且認為唐宋以來的歷史著作,都算不上史學,只能稱之為史考、史選、史評之類。他把史籍區分為“撰述”和“注記”兩類,認為前者是一家之言的著作,后者則是材料羅列的纂輯,盡管兩種體裁都各有其價值,但前者要遠遠高于后者。
他主張史學應具有“義”,或者說“史意”,也就是《春秋》的制義法,或言“書法”,認為之所以“六經皆史”就在于其蘊含的“史意”。他在《內篇·浙東學術》中說:“史學所以經世,固非空言著述也。”所以,他反對擬古、厚古,認為史學要隨歷史而變化,既要“傳古”還要“通今”。因此,他主張編寫通史,并特別稱贊司馬光和鄭樵的史學貢獻。
章學誠在《內篇·史德》中進一步發揮了劉知幾史家“三長”的理論,認為三者以“史識”為最重,“能具史識者,必識史德”。史德,也就是“著書者之心術”,史家若不具備史識,就無法辨別史事的性質,即使有史才、史學,所著書也只能是穢史、謗史。
《文史通義》的特點,正如其子華紱在《文史通義》序中所說:
其中倡言立議,多前人所未發,大抵推原官禮。而有得于向、歆父子之傳,故于古今學術淵源,輒能條別而得其宗旨。
這比較正確地說明了《文史通義》的特色與價值,評價雖然出自其子之口,卻比較中肯。缺點在于過分強調了史的地位與作用,但不像馬端臨在其《文獻通考》中所評價的:“不足以成比次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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