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轉娶老婆花大錢的風氣
雍正帝是個崇尚節儉的皇帝,他常常訓誡百官:“如果想要天下太平,國泰民安,首先要重視民風民俗。重視民風民俗,最重要莫過于崇尚、倡導節儉。”主張婚喪節儉是雍正帝崇尚節儉、反對奢侈的內容之一。
雍正元年,監察御史向日正奏報,直隸等地方男女婚嫁講究錢財,取名是聘禮,事實上就是鋪張浪費。多的二三百兩,少的也要四五十兩。即使是士夫之家都需要挪借,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說了,弊端實在是多。為了娶親,一些百姓家盡然得變賣房產。若男方家里湊不到這些錢,那就只好準備打一輩子光棍了。
雍正帝看到這份奏折后,非常重視這個問題。為了能夠樹立“婚姻不論錢財”的風尚,扭轉奢侈的不良民風,雍正帝先把婚嫁禮儀制定出來,然后又于雍正元年五月,具體規定了官民婚嫁彩禮、鼓樂數目。漢人納彩成婚,四品以上官員的家庭,綢緞、首飾以八件為限,食物限十樣,五品以下官員分別遞減,平民家庭只允許送綢絹,果品限于四種。舉行婚禮這一天,官家限燈六盞、吹鼓手十二個,平民限燈四盞、鼓樂人八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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