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榛》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謝榛》人物故事小傳
謝榛(公元1495—1575年)字茂秦,號四溟山人,明臨清(今山東臨清)人。終生未仕。漫游各地。為“后七子”之一。主張師法盛唐,強調真情、超悟、獨創。其詩以律、絕見長。有《四溟集》、《四溟詩話》。
〔正 史〕
謝榛,字茂秦,臨清人。眇一目。年十六,作樂府商調,少年爭歌之。已,折節讀書,刻意為歌詩。西游彰德,為趙康王所賓禮。入京師,脫盧柟于獄。
李攀龍、王世貞輩結詩社,榛為長,攀龍次之。及攀龍名大熾,榛與論生平,頗相鐫責①,攀龍遂貽書絕交。世貞輩右②攀龍,力相排擠,削其名于七子之列。然榛游道日廣,秦、晉諸王爭延致,大河南、北皆稱謝榛先生。趙康王卒,榛乃歸。
萬歷元年冬,復游彰德,王曾孫穆王亦賓禮之。酒闌樂止,命所愛賈姬獨奏琵琶,則榛所制《竹枝詞》也。榛方傾聽,王命姬出拜,光華射人,藉地而坐,竟十章③。榛曰:“此山人里言耳,請更制,以備房中之奏。”詰朝上新詞十四闋,姬悉按而譜之。明年元旦,便殿奏伎。酒止送客,即盛禮而歸姬于榛。榛游燕、趙間,至大名,客請賦壽詩百章,成八十余首,投筆而逝。
當七子結社之始,尚論有唐諸家,各有所重。榛曰:“取李、杜十四家最勝者,熟讀之以會神氣,歌詠之以求聲調,玩味之以裒精華。得此三要,則浩乎渾淪,不必塑謫仙而畫少陵也。”諸人心師其言④,厥⑤后雖合力擯榛,其稱詩指要,實自榛發也。
《明史·謝榛傳》卷二八七
〔注 釋〕
①鐫責:詰責。②右:推崇。古以右為上。③竟十章:彈奏了10個樂章。竟,終。④心師其言:把他的話當作作詩的指南。師,師法。⑤厥:其。
〔相關史料〕
謝榛曰:“近體誦之行云流水,聽之金聲玉振,觀之明霞散綺,講之獨繭抽絲。詩有造物,一句不工則一篇不純,是造物不完也。”又曰:“七言絕句,盛唐諸公用韻最嚴。盛唐突然而起,以韻為主,意到辭工,不暇雕飾,或命意得句,以韻發端,混成無跡。宋人專重轉合,刻意精煉,或難于起句,借用旁韻,牽強成章。”
王世貞《藝苑卮言》卷一
余為比部郎,嘗與蔡子木臬副、徐子與主事、吳明卿舍人、謝茂秦布衣飲。謝時再游京師,詩漸落,子木數侵之,已被酒,高歌其夔州諸詠,亦平平耳。甫①發歌,明卿輒鼾寢,鼾聲與歌相低昂,歌竟,鼾亦止,為若初醒者,子木面色如土,雖予輩亦私過之。
王世貞《藝苑卮言》卷七
〔注 釋〕
①甫: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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