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賢》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毓賢》人物故事小傳
毓賢(公元?—1901年),字佐臣,內務府正黃旗漢軍。晚清有名的酷吏。監生出生,以同知捐為山東知府。光緒七年(公元1891年)授曹州知府,累遷按察使,權布政使。二十四年,調補湖南署江寧將軍。二十五年,擢山東巡撫,力護大刀會反西教。為義和拳更名曰義和團。二十六年,八國聯軍陷天津。次年,聯軍指索魁首,論劾褫職戍新疆,抵甘肅正法。《老殘游記》載其為酷吏,殘殺無辜。
〔正史〕
毓賢,字佐臣,內務府正黃旗漢軍,監生。以同知納貲為山東知府。光緒十四年,署曹州,善治盜,不憚斬戮①。以巡撫張曜奏薦,得實授,累遷按察使,權布政使。二十四年,調補湖南,署江寧將軍。裁革陋規萬余兩,上聞而嘉之。
是時李秉衡撫山東,適有大刀會仇西教,秉衡獎借之,戕德國二教士。廷議以毓賢官魯久,諳河務,擢代之。既蒞事,護大刀地會力。匪首朱紅燈構亂,倡言滅教。毓賢令知府盧昌詒按問,匪擊殺官軍數十人,自稱義和拳。毓賢為名曰“團”,團建旗幟,皆署“毓”字。教士乞保護,置勿問。匪浸熾,法使詰總署,乃征還。至則謁端王載漪、莊王載勛、大學士剛毅,盛言拳民忠勇得神助。俄拜山西巡撫之命,于是拳術漸被②山西。平陽府縣上書言匪事,毓賢痛斥之,匪益熾。毓賢更命制鋼刀數百,賜拳童令演習,其酋出入撫署,款若上賓。
居無何,朝旨申命保教民,毓賢陽遵旨,行下各縣文書稠疊,教士咸感悅。未幾,又命傳致教士駐省城,曰:“縣中兵力薄,防疏失也。”教士先后至者七十余人,扃聚一室,衛以兵,時致蔬果。一日,毓賢忽冠服拜母,泣不可止,曰:“男勤國事,不復能顧身家矣!”問之不語。遽出,坐堂皇,呼七十余人者至,令自承悔教,教民不肯承,乃悉率出斬之,婦孺就死,呼號聲不忍聞。
聯軍既陷天津,毓賢請勤王,未及行,朝旨趣之再。兩宮已西幸,毓賢遇諸途,遂隨扈行。和議成,聯軍指索罪魁。中外大臣復交章論劾,始褫職,戍新疆。十二月,行抵甘肅,而正法命下。時李廷簫權甘督。
廷簫,籍湖北黃安,以進士累官山西布政使,嘗附毓賢縱匪。至是得旨,持告毓賢,毓賢曰:“死,吾分也,如執事何?”廷蕭慮譴及,元旦仰藥③死。蘭州士民為毓賢呼冤,將集眾代請命,毓賢移書止之。其母留太原,年八十余矣。一妾從行,令自裁。逾數日,伏誅未殊,連呼求速死,有仆助斷其頸,為斂而葬之。
《清史稿》卷四六五
〔注 釋〕
①不憚斬戮:不怕殺人太多。②漸被:逐漸傳播。③仰藥:服毒。
〔相關史料〕
(毓賢)在臨刑前為自己撰挽聯云:“臣死國,妻妾死臣,誰曰不宜?最堪悲,老母九旬,嬌女七齡,髦稚難全,未免致傷慈孝治;我殺人,朝庭殺我,夫復何憾?所自愧,奉君廿載,歷官三省,涓埃無補,空嗟有負圣明恩。”
南桂馨《山西大學紀略》
〔注 釋〕
①涓埃無補:涓埃指水的細流和塵土,喻細小。此句意為沒有為國家做什么事情,謙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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