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令論
論軍事對抗中的紀律條令及其作用。《尉繚子》中的一個重要謀略思想。尉繚認為,一、刀槍是殺人的兇器,戰爭是違背德治的。事情有根本,所以進行統一事業的君主討伐暴亂,是從仁義出發的。用兵以武力為骨干,以文德為根基。武力是表象,文德是實質。能夠考察到這兩方面,即可知勝敗。文德是觀察利害、辯別安危的;武力是沖擊強敵、致力于攻守的,二者統一則必勝。二、行軍擺陣有正常的條令,隊形疏密有正常的法則,前后次序應當適宜。三、戰場上的紀律必須嚴明,將領必須威嚴,士兵必須對將領畏懼。古時會用兵的人執行紀律,能誅殺所屬士兵的一半,其次能殺掉十分之三、再其次能殺掉十分之一。能殺掉一半的威行于天下,能殺掉十分之三的稱霸諸侯,能殺掉十分之一的,士兵聽從命令。故百萬大軍不拼死效命不如一萬人的部隊齊心戰斗。一萬人的部隊不拼死效命,不如一百人奮勇殺敵。行賞如日月明正,信用如四時運轉可靠,命令如斧鉞嚴厲,兵器如干將鋒利,士兵必效力,戰爭必取勝。
上一篇:全球意識修養
下一篇:兵勢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