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倭寇,即指日本海盜,因日本古稱倭奴國,故明人稱為“倭寇”。倭寇之患見于明初,因當時海防鞏固,未造成大患。十五世紀后期,日本國內諸侯混戰,一些內戰的殘兵敗將,聯合商人和浪人,占據海島,經常襲擊中國沿海,他們打起仗來光頭赤膊,提大刀飛舞向前,兇狠異常,一陣燒殺搶掠之后,即掛帆遠去。嘉靖年間,倭患尤為嚴重,一方面由于衛所軍已不堪一擊,另一方面也由于錯誤的海禁政策逼商為盜。明初以來海禁與通貢并存,朝貢貿易有時間和規模的限制,眾多的日本諸侯爭著和中國進行貿易。嘉靖二年,代表兩派勢力的日本使節宗設、瑞佐先后來到寧波。瑞佐后到,因為賄賂了市舶司的太監,得先驗貨,設宴時又列為上座,宗設憤憤不平,打了起來,一路追殺直到紹興城下,殺明朝官員多人,大掠寧波沿海一帶而去。從此倭寇更加輕視中國。事后,朝廷認為倭患起于市舶司,下令罷之。這一來,日本商船無門得入,便委托中國商家,一些奸商沒其貨物,欠債不還,外國商人索債不得,便擄掠沿海,也加入了海盜行列。沿海豪民往往違反禁令,多造巨舶,進行武裝走私,后來這些人也變成海盜。他們勾結倭寇,作向導襲擊沿海地區,每攻下一邑,便抓來當地知名人士與豪富,令其家以金錢贖身,若贖金不足,便將人質腰斬肢解。最著名的海盜是汪直,他的船裝備優良,除冷兵器外,還有新式武器如西式大炮、鳥銃等。嘉靖三十二年,汪直勾結倭寇大舉入侵,連艦數百,蔽海而來,浙江沿海數千里同時告警。倭寇為害甚烈,當官的只管自己作樂,不管百姓死活。一次,倭寇過蘇州,舉火燒城外民居,六晝夜大火不息,哭聲響遍城內外。而當官的坐在城上喝酒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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