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天下之公”的立法觀
明清之際啟蒙思想家對待傳統的專制制度和官僚政治體制的態度大致相同,他們設想了具有民主色彩的變革方案。王夫之的“循天下之公”立法觀的內容相當豐富。
1.立法“必循天下之公”
王夫之對君主以天下為一姓之私,有明確的批判,他強調天下的大公,稱之為“古今之通義”,認為“不可以一時廢千古,不可以一人廢天下”。法律不應該是維護君主“家天下”的工具,因為“以天下論者,必循天下之公”,民意公心才是法律發展的目標。他批評秦朝統治者只為一姓之私不知天下“公義”,所以才會國運不長并為后世所唾罵,“秦之所以獲罪于萬世者,私己而已矣”。后世統治者“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孫以長存,又豈天下之大公哉”。可見后來君主的公心也不比秦人強多少。王夫之所持“天下大公”的觀點和他的歷史進化觀不可分,他批判王朝正統論和君主“家天下”,強調“天下者,非一姓之私也,興亡之修短有恒數,茍易姓而無原野流血之慘,則輕授他人而民不病”。在治亂、興亡的歷史大規律面前,在為民為公的古今通義面前,任何君主都沒有以天下為私有物的權力。
2.分權分治
王夫之反對君主“家天下”,但是不反對中央集權的君主制,他的思路是在君主制仍然存在的專制政體下實行分權分治?!胺謾唷敝妇髋c大臣各行其職,各盡其責,重點問題是宰相的作用;“分治”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關系。
他與黃宗羲在重視宰相的突出作用上是一致的,他說:“宰相無權,則天下無綱。天下無綱而不亂者,未之或有”,又說:“無權則焉用相哉?弗問賢不肖也,但可奉行條例,皆可相也,其視府史胥徒也,又奚以異?”宰相沒有主動性的行政權,和胥吏沒有多大的區別,對治國施政有百弊而無一益。黃宗羲和王夫之的重相與明代無相的史實有一定關系,他們認為這是朝綱好壞的重要因素。但是黃宗羲的“重相”是以“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為基礎的;而王夫之的“重相”則把君主視為“真宰”,把宰相、大臣比喻為四季之司長。他說,“權者,天子之大用也”,天子應該選任賢相,“相得其人,則宰相之權即天子之權,挈大綱以振天下,易矣”。至此可以看出,王夫之對相權的重視尚在專制君主制的框架內,但不可否認,他的看法有分君主之權、防止君主獨裁的積極意義。
王夫之主張嚴格確定中央與地方及地方各級的權限,最后統一于中央。如果上下權限不明,結果是“上侵焉而下移,則大亂之道也”。王夫之理想的國家政治制度是“天子之令不行于郡,州牧刺史之令不行于縣,郡守之令不行于民,此之謂一統”,即不以君主一人之權督責天下,君主并不必然管理天下一切詳略事務,各級官員根據各自的權限辦事,不得上侵下權,但同時也要對國家事務進行統一管理,即以君主制為核心的中央有最高的權威,避免出現一盤散沙的局面。
3.尊君卑臣
王夫之雖反對王朝正統論和專制君主的“家天下”,但還是主張中央集權的。他反對集權之上的君主獨裁,提出分權分治,卻又強調尊君卑臣,肯定君主制的存在。
王夫之說:“原于天之仁,則不可無父子;原于天之義,則不可無君臣?!庇终f:“君臣者,彝倫之大者也?!痹谒磥?,君與臣的區別是必需的,是源于根本的倫理需要。君主的存在離不開臣民,臣民的生存也少不了君主。但是君主與臣民之間又難免有矛盾與沖突,究其原因是君主的唯欲是求與臣民的唯利是圖,君主的私欲給自身帶來災禍,而臣民的趨利忘義也會有負面的效果。所以說,君主的滅亡與臣民的苦難都可能有錯誤存在于自身,結果是國家的災難和衰落。王夫之看出君主的確立依賴于人民,有傳統的“民本”思想的色彩。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認為人民對君主有根本的依賴性,無君則不可。
王夫之有著儒家傳統的禮教思想,強調仁義、孝悌等。他說:“夫禮之為教,至矣大矣,天地之所自位也,鬼神之所自綏也,仁義之以為體,孝弟之以為用者也?!薄岸Y”的概念在傳統社會與君主制度有著重要的聯系,王夫之對“禮”的繼承自然使他得出了“天下所極重而不可竊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謂治統;圣人之教也,是謂道統”的論斷。王夫之以為必須維護君主的至尊地位,如“天子者,以絕乎臣民而尊者也”,又如“尊則君,親則祖,未有不自敬愛其尊親而可以持天下之公論者也”。他理想的社會模式仍是中央集權的專制政體,而“君主”則被他視為中央集權的象征;所以盡管他主張“天下歸公”,反對君主獨裁,卻仍然在國家體制的構想中給“君主”留下了廣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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