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戲劇文化·二度創作與導演
一種將文學劇本所描繪的人物、事件具體地表現在舞臺上的創造性活動。就戲劇藝術來說,一個劇本的完成并不意味著整個戲劇藝術創造的終結。只有通過舞臺藝術的再創造,文學劇本所提供的一切才能得到最后的實現。戲劇家、戲劇導演、戲劇演員都必須為觀眾服務。導演的工作便是將文學劇本所提供的一切盡可能轉為具體可感的舞臺形象,他要深入鉆研原作,把握劇作的情節、人物、意義以及劇作者的態度,幫助演員掌握戲的思想內容、理解劇本的內在發展線索、把握住人物形象的內在精神、體察到劇作者寄托在形象中的感情內涵,這樣,通過導演的勞動,演員才能在舞臺上通過自己的演唱而創造出活生生的形象。清代李漁的《閑情偶寄·演習部》是中國古代有關戲曲導演的最好論述。中國現、當代,戲曲導演阿甲、話劇導演焦菊隱為中國戲劇導演這一領域增添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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