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后世和朝、日對理學的研究和評論·元代
元代的理學,在歷史上有其特殊地位,其一是經趙復、竇默、姚樞等傳播到原元統治下的北方;其二是于元仁宗時首次欽定為官學; 其三是理學和心學開始融合。元代的理學家主要代表有許衡、劉因和吳澄等人。人們常常認為,元代理學無多大發明和新見,其實也不盡然,他們也提出過一些有積極意義的觀點,對理學起了闡發和豐富作用。
①“道不遠于人”論。這是元代最有影響的理學家許衡的主張。許衡(1209—1281),字仲平,號魯齋。官至國子監祭酒、集賢院大學士。主要著作編為《許魯齋集》、《許文正公遺書》。
許衡以“道”為世界本原。說“太極之前,此道獨立。道生太極,函三為一,一氣既分,天地定位”(《稽古千文》)。道在太極之前獨立存在,太極由之生,而后才有陰陽和天地物質世界。在此,把“道”置于絕對至尊至高的地位。又說“有理而后有是物”,“凡物之生,必得此理而后有形,無理則無形”(《遺書·語錄下》)。這些正是對程朱理學的承襲,并無新見。但許衡身顯廊廟,于理學強調承流宣化,“行于斯世”,反對空談玄虛,注重用世,尚治生,所以主張“道不遠于人”。他批評一些理學家“厭其卑近”,“深求隱僻之理”,“務為高遠難行之事”,“要知人所不能知”,“行人之所不能行”,不過是“欺世而盜名”(《遺書·中庸直解》)。他主張“眾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之道,“故道不遠于人”,認為離開人間生活“高遠難行之事,則便不是道”(同上),即主張道應體現在“民生日用”“鹽米細事”之中。從“道不遠于人”觀點出發,他提出有積極意義的“治生”論。“為學者,治生最為先務。茍生理不足,則于學之道有所妨。彼旁求妄進,及作官嗜利者,殆亦窘于生理之所致也。”治生又以務農為主,“治生者,農工商賈士君子當以務農為主。商賈雖為逐末,亦有可為者,果處之不失義利,或姑濟一時亦無不可”(《許魯齋年譜》)。認為以務農為主的治生,可促進學業,為官清正;又不歧視工商業,正當的工商業也是實際生活中的道。許衡這些主張,在理學中的積極意義應充分肯定。
②成毀代謝“理勢相因”和“人欲化而天理”論。這是劉因對理和欲提出的具有新意的見解。劉因(1247—1293),字夢吉,號靜修。保定容城(今河北徐水)人。以金朝遺血自居,屏居山野不肯仕元。主要著作編為《靜修文集》。
劉因雖曾受業于趙復,但不株守程朱門戶,在雜入心學觀點中,亦提出某些新見。如他對天理的論述,提出了天下事物所以“生生不息”有“氣機”為變化的原因以及“理勢相因”必然性和規律性相互作用和促進的觀點。他說:“夫天地之理,生生不息而已矣。凡所有生,雖天地亦不能使之久存也。……成毀也,代謝也,理勢相因而然也。人非不知其然也,而為之不已者,氣機使之焉耳。……天地之間,凡人力之所為,皆氣機之所使,既成而毀,毀而復新,亦生生不息之理耳,安用嘆邪!”(《靜修集·游高氏園記》)在這里,他把自然和社會中的事物的運動變化,稱之為成毀代謝的生生不息,包括生長、衰老、毀滅和更新全過程。在這全過程中,“氣機”是其動因。這“氣機”何以能成其動因,是由于“理”。“大哉化也,源乎天,散乎萬物,而成乎圣人,自天而言之,理具乎乾元之始,曰造化” (同上書,《宣化堂記》)。“理”是“造化”之本始,此理是“氣機”之使,還是歸之于“理”本,回到了理學。他提出了事物成毀代謝生生不息的“理勢相因”觀點是很有意義的,雖然言之不詳,然卻最早理勢對舉,認識到必然性與規律性的關系。是四百余年以后,明清之際的王夫之在《讀四書大全》 中對之作較詳盡的闡發的先導。
劉因對理學家津津樂道的理欲之辨也有新意,他提出“人欲化而天理,血氣化而性情”(同上)。對理欲,程朱是絕對對立論,只有遏窒、滅絕人欲,天理才能存在。劉因卻提“化”人欲為天理。人欲可以轉化為天理,二者就不是絕對對立的了。然而如何“化”法呢?他認為“無待于外”(同上書,《讀藥漫記》),而要自求本心,不暴其氣,涵養自守,使人欲化為天理,顯然是靠理學家提倡的內省反求的修養,其方法是否正確姑置不論,然其人欲可化為天理而言,無疑修正了程朱的二者對立論。
③理“在氣中”“為氣之主宰”和“外物格”“內知致”論。這是吳澄關于理氣論和格致論的命題。吳澄(1249—1333),字幼清,號草廬。江西崇仁人。元初曾應召為國子司業等職,旋進旋退,以著述終,其師傳緒統為黃榦、饒魯、程若庸,屬朱熹之四傳,然其學不守門戶。元代理學和會朱陸,吳澄最具代表性。主要著作有《草廬全集》、《五經纂言》。
吳澄有氣為構成萬物的原始材料的觀點,曾說:“天地之物,混沌洪濛,清濁未判,莽莽蒼蒼,但一氣爾”(《草廬全集·原理》),“自未有天地之前,至既有天地之后,只有陰陽二氣而已。本只是一氣,分而言之,則曰陰陽,又就陰陽中細分之,則為五行,五行即二氣,二氣即一氣。”(《草廬精語》,轉引自《宋元學案·草廬學案》)又與朱熹說太極即理不同,說“太極與此氣非有兩物”(同上),認太極為氣,由于一氣之運轉而形成天地日月及一切事物。而氣之所以能運轉,是由于理之主宰。“理在氣中,原不相離。”太極(理)“主宰此氣者便是,非別有一物在氣中而主宰之也”(《草廬精語》)。說理是氣之主宰,也未可斷言吳澄的理在氣之上,為氣之本,按此 “主宰”,實指使氣之運動變化遵循一定的規律而言。從這點看,吳澄之理氣論,顯然偏離了程朱的理本論。
吳澄又為調和朱熹的格物窮理和陸九淵的 “發明本心”,提出“外物格”“內知致”論。他不贊成分德性之知和聞見之知。說“蓋聞見雖得于外,而所聞見之理,則具于心,故外之物格,則內知致,此儒者內外合一之學”。并指責朱熹“記誦之徒,博覽于外,而無得于內”,“釋氏之徒,專求于內,而立事于外”“流入于異端”。他主張“先令其主一持敬,以尊德性,然后令其讀書窮理,以道問學。”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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