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造靈魂—教育制度·儒家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這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首先要解決的重要問題。對此,儒家給予了充分的重視。儒家的創始人孔子也是私人辦教育的首創者,他有明確的教育目的,這就是把“士”培養成有道德、有理想和治國才干的“君子”。儒家所謂的“圣人”、“賢人”、“君子儒”、“大丈夫”、“大儒”等,都是指的這類人才。孔子以前的西周社會的教育目的,主要是為統治階層培養官吏和軍事人才,要求受教育者忠、勇雙全,同時具有“禮、樂、射、御、書、數”等六種知識和技能,而孔子要培養的“君子”則在此基礎上有了更高的要求。《論語·憲問》曾記載:
“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 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舜其猶病諸?’”
由此可以看出,孔子要培養的人必須具備兩方面的條件:第一,要有較高的道德修養。第二,要有治國安民之術。即是說,要德才兼備,其中德是主要方面。
孔子的“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
在“德”的方面,孔子特別重視區別貴賤之禮,“泛愛眾而親仁”以及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其中區別貴賤之禮是“泛愛眾而親仁”的基礎,“仁”要落實在“禮”上,“禮”則必須貫徹“仁”的精神。“仁”與“禮”互為表里,各有功用,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而在二者之間,則是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在孔子看來,只有具備了這三個方面,才能成為真正的君子,并忠實于自己的崇高理想—內圣外王之道。故曰“君子學以致其道”(《論語·子張》),“篤信好學,守死善道”(《論語·泰伯》)。
從孔子對學生的教育來看,他是把道德修養放在首位的。凡符合其道德標準的學生,他都要大加稱贊,如稱南宮適是“尚德”的君子,表揚顏回能“三月不違仁”等。一部《論語》,有關孔子與弟子討論道德問題的篇幅占了相當大的比重,由此也可略見一斑。為使學生保持道德修養的自覺性,做到“好德如好色”那樣,孔子非常注意對學生的政治理想教育。像《論語·公冶長》所載孔子與顏淵、季路等人的談話,《先進》篇的“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一章的談話,皆為孔子對學生進行政治理想教育的著名例子。
在“才”的方面,孔子認為君子應有治國安民之術,具有一定的才智和“達政”、“專對”的能力,既要能治“千乘之國”,長“千室之邑”,又要能“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因此,培養學生的才能也是孔子教育目的的一個方面。有一次子路要派子羔到費縣去做縣長,孔子認為子羔年紀輕輕尚未學到什么才能,讓他當縣長等于是害了他。子路不以為然,說那地方有老百姓,有土地和五谷,為什么定要讀書學習才行呢? 孔子聽了非常不悅,批評子路強嘴利舌進行狡辯。(參見《先進》)
與此同時,孔子還認為受教育者應具備多方面的修養。他說:“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憲問》)“若臧武仲之智,公孫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同上)這些觀點比之今日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要求,頗多類似之處。孔子有一句名言:“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泰伯》)也說明他是把多方面的修養作為成人的最高階段的。他曾諄諄告誡其弟子:“不患無位,患所以立。”(《里仁》)意思是說,不愁沒有職位,就愁沒有足以自立的道德修養和才能本領。這充分說明,孔子辦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養德才兼備的人才。
假如我們把孔子對德才兩方面的要求作一比較,就會明顯地看到孔子的側重點在德而不在才。他說:“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述而》)“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憲問》)從這些言論里,德與才的本末主從關系是不難看出的。孔子之所以把德育放在教育的首要位置,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他所處的時代正值奴隸社會末期,奴隸制國家本來是依靠軍事暴力進行統治的,但到了春秋末期,奴隸主手中的武力已成強弩之末,作用實在很有限了。孔子作為統治階層的思想家,敏感地認識到僅僅依靠“殺無道以就有道”的辦法進行武力鎮壓,已經收效甚微,所以很希望對統治策略作一些調整。他認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為政》)所以他主張“為政以德”。他解釋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顏淵》)“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子路》)有鑒于此,孔子在從事教育過程中,最重視道德修養。所謂“賢才”,首要的一條就是道德完善。其后儒家主張“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從教人怎樣進行自我修養、怎樣做人入手。這一傳統,可以說從孔子那時就已經奠定基礎了。
孟子的“明人倫”
孔子之后的儒家大師孟子,其教育目的同孔子一脈相承,也是為了培養“君子”、“圣賢”和“大丈夫”,也要求以德為主,德才兼備。孟子把“大丈夫”作為培養目標,其主要標準是什么呢? 孟子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即是說,孟子所要培養的“大丈夫”,必須把本階級的道德思想轉化為自己的堅強信念,經得起富貴、貧賤以及暴力的考驗,自覺維護本階級的利益。
孟子明確提出辦學校的目的在于“明人倫”,他說:“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孟子·滕文公上》)這就把以往較為抽象和籠統的道德觀念加以具體化,變為可以具體操作和衡量的“人倫”,即處理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等最基本的人際關系準則。所謂“明人倫”,即《滕文公上》所說:“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不僅如此,孟子還把“仁、義、禮、智”等道德觀念作了明確規定,他說:“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 (《孟子·離婁上》)
孟子發展了孔子的仁義思想,提出著名的“性善”論,把道德意識的根源看成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而教育則是一種抵制和克服外界不良影響、把“善 ”的本性充分發揚光大的過程。因此,孟子在教育方面也像孔子那樣偏重于倫理道德的培養。
荀子的“至乎禮而止”
荀子雖然在學術觀點上與孟子有較大不同,但畢竟同出一門,都“宗師仲尼”,也都以儒學為本,重視教育的作用。孟、荀兩人的終極目標都是為了實現儒家理想中的“禮治”。孟子所說的“人倫”是禮的集中體現,而荀子則主張“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荀子·勸學》)。禮成了道德的最高規范,因此荀子的道德教育是以禮義為中心的。他力主“性惡”論,認為道德觀念、道德規范都是后天的產物,要使人改惡從善,就必須施之以禮義教育。經過隆禮之化,則“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守之,百姓以成俗”(《禮論》)。荀子的禮義教育,其目的最終還是要培養“積文學,正身行,能屬禮義”的“賢能之士”,為實現其“禮治”服務。所謂“賢能之士”,實際就是荀子所說的“大儒”,是能實現“法后王、統禮義、一制度”的“圣人”。這種理想的人格,不僅包含了儒家“內圣”的道德修養品質,而且還加進了“外王”的要求,它無疑反映了戰國末期對新型人才的需要。
《學記》《大學》的“化民成俗”與“三綱領”
《禮記》中的《學記》是中國乃至世界教育史上最早的一篇教育論文,也是中國先秦時期儒家教育思想的總結。《學記》把儒家的教育目的概括為十六個字:“建國君民,教學為先”,“化民成俗,其必由學”。其中包括相互聯系的兩個方面,即培養國家需要的人才和形成社會道德風尚。從二者的關系來看,人才本身首先應該是道德修養的典范。不過,能夠進入統治集團承擔治國重任的人畢竟是少數,而宏揚道德規范、形成道德風尚,卻需要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遵行。因此,對于維護國家政權來說,倫理道德教育的作用要遠遠超過培養治國人才。儒家教育既然要為實現“禮治”服務,就必然要把道德培養置于首位,因為它是鑄造人才靈魂的關鍵,是人才能否為維護政權服務的根本保證。所以《禮記》中的另一篇《大學》對大學教育的目的作了這樣的規定:“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新)民,在止于至善。”這就是儒家提出的大學教育目的的“三綱領”:
(1)“明明德”,意思是要讓人們先天的善性—“明德”得到明復并不斷發揚光大,這是大學教育的第一項目的和任務。
(2)“親(新)民”,意思是要求受教育者成為忠于封建道德的“新民”。善德既明就要做“新民”,因此這是大學教育的第二項目的和任務。
(3)“止于至善”,意思是受教育者要逐步達到“至善”的境界,亦即“為人君止于仁,為人臣止于敬,為人子止于孝,為人父止于慈,與國人交止于信”。這是在前兩項目的的基礎上提出的進一步要求,也是大學教育的第三項目的和任務。
很明顯,“三綱領”的提出,把儒家教育完全納入了道德修養、鑄造靈魂的軌道。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時期的儒家大師們強調教育的重要作用,主要是培養“君子”、“大丈夫”、“大儒”、“圣人”,而《禮記》卻在強調培養建國之才的同時,還注意到形成社會道德風尚的重要性。盡管它所提倡的道德風尚仍然不可能超出君臣、父子、朋友之間的人倫范圍,但畢竟從教育目的上增加了新的要求,從而從教育制度上擴大了儒家教育的范圍,為漢代統治者推行所謂“教化”奠定了理論基礎。
儒家把追求“利”的行為看作道德風尚的對立面,從孔子開始就有所謂“義”“利”之辯:“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論語·里仁》)由于秦的速亡被視為急功好利、不講仁義的惡果,所以漢儒更是對“義”“利”之辨倍加重視。如陸賈說:“君子篤于義而薄于利。”(《新語·本行》)劉向說:“不能為善德者,利敗之也。故君子羞言利名。”(《說苑·貴德》)蕭望之稱:“堯、桀之分,在于義利而已,道民不可不慎矣。”(《漢書·蕭望之傳》)揚雄也認為:“大人之學也為道,小人之學也為利。”(《法言·學行》)王符則說:“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義而不彰者也。”(《潛夫論·遏利》)可見漢儒在“義”“利”之辨方面是多么驚人的一致!
董仲舒的“化民成性”
被稱為“儒者宗”的漢代最有影響的儒學思想家、教育家董仲舒,從強化中央集權、鞏固統治階級的地位出發,主張統治者必須重視“教化”。他說:“古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為大務。”這是因為,“萬民之從利也,如水之走下,下以教化提防之,不能止也。”(漢書·董仲舒傳》)可見董仲舒是把“教化”作為統治者防民從利的重要工具了。他認為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化民成性”,使受教育者都知道舍“利”而取“義”,“人識君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董仲舒所要培養的理想人才,就是他所說的“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的人。
董仲舒繼承了《禮記》關于“化民成俗,其必由學”的教育思想,為了實現他“化民成俗”的教育目的,特向漢武帝提出了“立學校、興教化”的建議。他認為,要培養良好的道德風尚,防止奸邪的發生,最重要的莫過于設立學校。他說:“立大學以教于國,設庠序以化于邑,漸民以仁,摩民以義,節民以禮,故其刑罰甚輕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習俗美也。”(《舉賢良對策》)可見董仲舒建議立學校的目的是教育人民成為順民,不致于犯上作亂。但是在封建社會中,廣大勞動人民不可能廣泛享受學校的正規教育,他們只能受統治思想的教化與陶冶,亦即接受官方的宣傳。實際上,漢代設立學校,尤其是太學,主要是培養少數統治階級的子弟,使他們成為“尊王明倫”的統治人才。董仲舒說:“夫不素養士而欲求賢,譬猶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養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舉賢良對策》)他指出,興太學是培養人才的關鍵,推行教化的根本。他的建議得到了漢武帝的贊同,于是在公元前124年中國正式成立了太學,確立了封建統治者培養人才的形式,為歷代教育奠定了基礎,這在教育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從孟子開始,儒家教育的目的被確定為“明人倫”的道德培養。到漢代董仲舒,更具體化為“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和“五常”(仁、義、禮、智、信)的封建禮教。這種倫理綱常此后便成為兩千多年來人們思想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支配了整個封建時代的教育。
韓愈的“傳道授業解惑”
韓愈是唐代有名的儒家學者,他在魏晉玄學風行之后,佛教廣泛傳播之時,痛感儒家之道“軻之死,不得其傳焉”(《原道》),于是以繼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孟的道統自居,被蘇軾稱為“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濟天下之溺”(《潮州韓文公廟碑》)。韓愈是唐代很有影響的教育家,他繼承了儒家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并提出過不少教育主張。他重新打起維護儒家道統的旗幟,提出以“明先王之教”為教育目的。韓愈把“先王之教”概括為“仁義道德”四個字,他說:“夫所謂先王之教者,何也? 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由是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于外之謂德。”“仁義道德”若載之于文,則為《詩》、《書》、《易》、《春秋》;倘施之于法,就是禮、樂、刑、政;如見之于事,即其君臣、父子、師友、賓主、夫婦、昆弟,以及飲食、衣服、宮室等人倫與人生之事。因此,遵循先王之道,學習先圣之書,順乎人倫,本于人生,就是教育的根本任務。所以他強調說:“學所以為道。”(《原道》)韓愈把維護儒家道統,加強儒家思想的控制以及維護封建等級制度與倫理道德,作為儒家教育的目的,從本質上說是消極落后的,有很大的局限性。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對發弘儒家的教育傳統,宏揚民族文化遺產卻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韓愈繼承了儒家尊師的傳統,專門寫了《師說》一文。其基本精神與“文以載道”的思想一樣,仍然是從“衛道”的立場出發,認為師應是道的化身,“道之所存,師之所存”,從師的目的就是學其道。韓愈明確指出:教師的任務是“傳道、授業、解惑”。用今天的話說,就是要對受教育者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傳授文化知識,解決學生的疑難。當然占首位的還是傳道,而授業也要“文以載道”,解惑亦不外乎解除“道”與“業”方面的“惑”。其中解惑是授業的起點,而授業的目的則是傳授倫常大道,培養能繼承儒家道統的人才。就這方面說,韓愈的教育目的論仍然是孔子“舉賢”思想的發展,而人才的培養也仍然偏重于倫理綱常和道德品質的修養。
自宋代以來,在中國思想界占統治地位的是宋明理學。理學雖然吸收了佛、道二教的一些材料,然其主干無疑仍是儒家的政治倫理道德學說。理學家們討論的問題主要是論證封建倫理綱常的合理性與永恒性,以及如何培養和獲得封建道德。其實,大部分屬于教育問題,或與教育問題有密切關系的問題。因此,理學家們往往同時也是著名的教育家,而宋代以來儒家的教育思想也往往體現于理學家們的論著之中。
理學是反映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社會等級秩序的意識形態,它把封建時代的倫理綱常視為永恒的、絕對的最高原則。它重血緣、崇宗法、講名分、別尊卑,使所有的社會成員都能去除“人欲”,從而各安其位,維持社會的長治久安。因此,理學把“人欲凈盡,天理流行”,即消滅人們追求物質享受的私欲,向全社會推行道德倫理思想作為教育的根本目的,這是宋明理學家在教育思想上的一個共同特點。在理學家們看來,只有“圣人”才能真正做到“存天理、滅人欲”,達到至善的境界。因此,他們的教育目的最終仍然體現在培養他們心目中的理想人才—圣人身上,這可以說是理學家們在教育思想上的又一個共同特點。
張載的“立人之性”“求學圣人”
早期的理學家張載認為,教育對改變人性、完美天資具有重要作用,這就為人們展示了一條通往圣人境界的理想之路。以此為基礎,張載進而提出了“立人之性”、“求為圣人”的教育目的。他說:“學者須當立人之性。仁者人也,當辨其人之所謂人。學者學所以為人。”(《語錄》中)這就是說,教育是要讓學者學著做人,做至仁至善的圣人。因此,張載自己在教育學生時,“每告以知禮成性變化氣質之道,學必如圣人而后已”(《宋史·張載傳》)。他認為圣人應是既“樂己行德”,又“道濟天下”的人,即“獨善”與“兼濟”完美統一的人。程顥、程頤也主張教育的目的在于學為圣人,求得圣人之道,因此他們強調:“人皆可以至圣人,而君子之學必至于圣人而后已。”(《二程遺書》)他們心目中的圣人之志是“止于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圣人仁民愛物,是天理善性的完美體現者。
朱熹的“明人倫”“求仁”
朱熹教育的目的也是要造就封建時代的所謂圣人。他引荀子的話說:“古之學者,始乎為士,終乎為圣人。”(《文集》卷七四)他認為圣人應該明乎封建道德倫理規范和宗法等級制度。具體言之,“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為“五教之目”。朱熹認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養把這一“義理”應用于自己的道德修養與日常生活之中的圣人,并進而鞏固封建社會的秩序。他所制定的《白鹿洞書院教條》,除上述“五教之目”以外,還包括“修身之要”、“處事之要”和“接物之要”,不僅成為歷代書院的指導方針,而且成為整個封建社會后期儒家教育目的的完整體現。從理學家們對教育目的的論述來看,并沒有多少新思想,仍然沒有超出儒家一貫的教育宗旨。因此,儒家教育的目的,兩千多年來一以貫之,這就是培養嚴格遵循倫理道德規范、具有高度道德修養的人。
歸根結底,這種“明人倫”、“求仁”的教育目的論,是與儒家“為政以德”、以禮治國的政治目的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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