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文化·多種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薩滿教信仰及其文化
薩滿教原是我國東北邊疆及西伯利亞各民族的信仰,后漸次延及我國北方各民族以及朝鮮北部。古代游牧在伊犁等地的烏孫和統治過新疆的匈奴都信奉過薩滿教。公元前1世紀,薩滿教在天山南北各地仍很流行。至今,這里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蒙古、錫伯等民族中仍遺存著薩滿教的觀念和習俗。
薩滿教是一種原始的多神教。在“萬物有靈論”觀念的基礎上,薩滿教認為世界分為三界:上界是上方藍天,諸神所居;下界是下方暗地,鬼魔所居,地面為中界,“人類之子孫所居”。它與其他原始宗教一樣,依然保留著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它的宗教行為最為明顯的是薩滿進行的巫術。薩滿通過巫術在人類與上下兩界之間起媒介作用,疏通三界。
自然崇拜首先表現在對天地日月的崇拜上。《漢書》記載:“匈奴俗,歲有三龍祠,祭天神。”維吾爾族英雄史詩《烏古斯傳》的最后,有立四十尺庹長的木桿,桿頂拴金銀雞,桿下掛黑白羊祭天神場面的描繪,與古代蒙古族及近代滿族以神竿懸肉獻祭異曲同工。作為哈薩克族重要祖先的烏孫、康居人每年要宰馬舉行祭太陽神的活動。每當新月初升,他們就要祭月:女子面向月亮跪下,男子對月肅立,雙臂伸直,手心向里,向月亮禱告。自然崇拜的另一表現是對風雨(雪)雷電的崇拜。信仰薩滿教的古代維吾爾人把白雪看作是天神給人間的恩賜,是吉祥的征兆,預示著來年的豐收和萬事如意,因此對白雪格外尊崇。至今,每年下第一場雪那天,他們要過雪節,進行慶初雪的游戲和舉行晚會。古代蒙古人認為打雷是天叫。一碰上打雷就要丟掉牲畜、財產逃避,要到第二年才返回原地。對高山大河、對樹木的崇拜也是自然崇拜的一種表現。《突厥語大辭典》卷三提到:“異教徒(此指薩滿教徒)……還把所見到的各種龐然大物——高山、大河和高大的樹木稱作神,對它叩首膜拜。”古代蒙古人每年祭敖包時,就含有祭地、祭山河等內容。卜古可汗是維吾爾族傳說中的先祖,虞集《道園學古錄.高昌王世勛之碑》等書都載有卜古可汗是樹癭所生和人們對樹木頂禮膜拜的情節。
新疆古代一些信仰薩滿教的游牧民族以狼為圖騰。古突厥的旗幟上繡有金色的狼頭。維吾爾族古典文學作品中,常用狼來比喻英勇善戰的男子。迄今為止,狼依舊被維吾爾、哈薩克族人看作是吉祥,是勇敢的化身。他們把狼的踝骨收藏在身上或拴在孩子脖子上,為自己和孩子祈福禳災。烏孫、康居人曾以貓頭鷹作為氏族部落的圖騰。他們把貓頭鷹的頭、爪和羽毛帶在孩子帽上或掛在房間里,以避禍取福。柯爾克孜族的先祖黠戛斯人的圖騰是雪豹,牛也是崇拜對象之一。
薩滿教認為世界上一切人和事物都有靈魂,而人的靈魂在死亡時離開肉體,生存于地面上的子孫及諸神之中,只是不為人們的感官所感知罷了。在這些繁雜的靈魂中,其中以生前出類拔萃的,曾起過舉足輕重作用的祖先之靈魂為薩滿教崇拜的主體。他們認為祖先的靈魂會成為人們的守護神。這種觀念構成了他們的祖先崇拜。《漢書·匈奴傳》稱:“五月,大會龍城,祭其先、天地、鬼神”。這是匈奴人每年春季一次的祭先祖活動,古代新疆信仰薩滿教的其他民族也與此同俗。烏古斯可汗、瑪納斯分別是古代維吾爾、柯爾克孜人所崇拜的先祖英雄,因而在史詩中分別讓他們不同于凡人,使他們神化,具有神性。現今南疆仍盛行的對“圣徒”、“圣墓”崇拜的麻扎朝拜,可以說是以伊斯蘭教為外衣的古代薩滿教祖先崇拜的繼續和發展。
在薩滿教中,薩滿是專門從事宗教活動的巫師,是人神之間的“使者”。這些薩滿會治病,會算命,也會施行變形術,有許多超常的本領。因此,他們在信仰薩滿教人們的心目中,享有崇高的威望,連酋長和首領也常讓他們隨侍左右。薩滿進行巫術時,伴有歌舞。至今,維吾爾、哈薩克、錫伯等民族中都留存著薩滿歌舞。不久前在錫伯民間發現了錫伯文《薩滿歌》(俗稱《薩滿舞春》)一書,是清光緒十年(1884)由爾喜薩滿手抄的。《薩滿歌》共二冊,它以詩歌的形式記錄了錫伯族薩滿教的儀式和內容,為研究薩滿教的起源、發展和薩滿文化等提供了珍貴的資料。歷史地看,有的薩滿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們的認識水平和思想愿望,表達了人民的心聲,具有明顯的社會意義。下面的古代維吾爾族薩滿歌正是在悼念一個英雄好漢的同時,發泄著對那個世道的憤懣之情:
你呀,你呀,你這個世道,
你何曾發慈悲,哪怕很少,很少!
那么響當當的英雄好漢啊,
也被你送入了土地的懷抱,
啊,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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