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小說的敗筆
從光緒庚子(1900)到辛亥革命這段時期內,文壇上最活躍的要數譴責小說了。這些小說家們企望通過諷刺社會弊失來匡扶亂世中的國家。然而內憂外患使他們難以心平氣和的以非惡意的笑聲來抨擊時政風俗,而代之以憤怒的指責,刻薄的嘲弄,造成藝術手法上的粗陋.使作品成為諷刺小說中的末流,為示區(qū)別,魯迅先生把它們從諷刺小說中分出,另稱之為“譴責小說”。
諷刺小說貴在立意鮮明而文字上不落半點褒貶,如果言辭過甚了,就會失去藝術上的價值。后來出現的譴責小說,如《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老殘游記》、《禱機萃編》、《文明小史》等等,弊病正在這里,它們都不能如諷刺小說的典范《儒林外史》一樣“戚而能諧.婉而多諷”,沒有把悲哀的情懷發(fā)生為滑稽的語言,而更多的是詞意淺露的斥責和嘲罵。
譴責小說描寫起情節(jié)來習慣于十分說到十二分,以致夸張到不合情理的地步,時人批評“病在于盡”。這種喜歡夸大形容而忽視直書其事的風氣在當時很盛行。象《孽海花》中寫達官名士的模樣,雖然十分淋漓,但夸張過度,有失自然之態(tài)。各書中憤激不加掩飾的語言隨處可見,對可厭的人物憎惡之極了便脫口而出:“簡直是無恥小人”。作者還喜歡直接站出來發(fā)表見解,更有借小說中的“演說家”,“旅行者”進行長篇大論的,主觀傾向鮮明得過分,造成了詞語雖多,內涵很少的狀況。其中的人物塑造類型化、漫畫化傾向也很嚴重,惡者盡惡,善者盡善,兩極分化,失去了人應有的真實完整的性格,沒有了合理的心理沖突和感情變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的茍才,只不過是個無恥官僚的代表符號,而不是個活生生的人。
李寶嘉與吳沃堯是晚清兩個最著名的譴責小說家。李寶嘉的《官場現形記》和吳沃堯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都是此類小說中的上乘作品,在清末十分流行。但他們憤慨地描寫起社會黑暗面來也多是夸大其辭,直截了當,失去了諷刺小說的曲婉,而近乎于謾罵。
諷刺小說自晉唐就有了,此類小說之所以降格為譴責小說,除了藝術手法的直陋,現實環(huán)境的影響也是個不容忽視的原因。殘酷的政治環(huán)境造成了特殊的審美心態(tài),我們也不能過分苛求作家本身。但譴責小說沒有什么很高的藝術價值這畢竟是事實,其下者甚至相當于謗書或墮落成為了“黑幕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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