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老齋記
庚辰之冬,予蒙恩歸自南荒,客于潁川,思歸而不能。諸子憂之曰:“父母老矣,而居室未完,吾儕之責也。”則相與卜筑,五年而有成。其南修竹古柏,蕭然如野人之家。乃辟其四楹,加明窗曲檻,為燕居之齋。齋成,求所以名之。予曰:予潁濱遺老也,盍以“遺老”名之?汝曹志之。予幼從事于詩書,凡世人之所能,茫然不知也。年二十有三,朝廷方求直言,有以予應詔者。予采道路之言,論宮掖之秘,自謂必以此獲罪,而有司果以為不遜。上獨不許曰:“吾以直言求士,士以直言告我。今而黜之,天下其謂我何?”宰相不得已,置之下第。自是流落,凡二十余年。及宣后臨朝,擢為右司諫。凡有所言,多聽納者。不五年,而與聞國政。蓋予之遭遇者再,皆古人所希有。然其間與世俗相從,事之不如意者,十常六七,雖號為得志,而實不然。予聞之,樂莫善于如意,憂莫慘于不如意。今予退居一室之間,杜門卻掃,不與物接。心之所可,未嘗不行;心所不可,未嘗不止。行止未嘗少不如意,則予平生之樂,未有善于今日者也。汝曹志之,學道而求寡過,如予今日之處遺老齋可也。
茅鹿門曰: 有老人之旨。
張孝先曰: 穎濱晚歲退居此齋,終日默坐,不與人相見者幾十年,宜其有所得矣。乃所謂五鼓振衣,何思何慮者,遂指以為道妙,而秘不告人。故朱子謂蘇氏之誣人,以其不言者誣之也。噫!彼其所得,竟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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