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蘇轍《南康直節堂記》原文|注釋|賞析
蘇轍
南康太守聽事之東,有堂曰“直節”,朝請大夫徐君望圣之所作也。庭有八杉,長短巨細若一,直如引繩,高三尋,而后枝葉附之。岌然如揭太常之旗,如建承露之莖;凜然如公卿大夫高冠長劍立于王庭,有不可犯之色。堂始為軍六曹吏所居,杉之陰,府史之所蹲伏,而簿書之所填委,莫知貴也。君見而憐之,作堂而以“直節”命焉。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風雨撓之,巖石軋之,然后委曲隨物,不能自保,雖竹箭之良,松楩之堅,皆不免于此。惟杉能遂其性,不扶而直;其生能傲冰雪,而死能利棟宇者與竹楩同,而以直過之。求之于人,蓋所謂不待文王而興者耶?
徐君溫良泛愛,所居以循吏稱,不為皦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觀其所說,而其為人可得也。《詩》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堂成,君以客飲于堂上。客醉而歌曰:“吾欲為曲,為曲必屈,曲可為乎?吾欲為直,為直必折,直可為乎?有如此杉,特立不倚,散柯布葉,安而不危乎? 清風吹衣,飛雪滿庭,顏色不變,君來燕嬉乎! 封植灌溉,剪伐不至,杉不自知,而人是依乎! 廬山之民,升堂見杉,懷思其人,其無已乎!”歌闋而罷。
元豐八年,正月十四日,眉山蘇轍記。
“吾欲為曲,為曲必屈,屈可為乎? 吾欲為直,為直必折,直可為乎? ……”為人處世的這一矛盾使中國封建社會的士大夫們普遍感到困擾和苦惱。戰國時楚人假托屈原所作的《卜居》 (居: 處世之道) 就發出這樣的慨嘆:“吾……寧廉潔正直以自清乎?……將汜汜若水中之鳧,與波上下,偷以全吾軀乎?”自秦漢以降,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逐漸鞏固和完善。而“直如弦,死道旁; 曲如鉤,反封侯。”(《漢順帝末京都童謠》) 的政治悲劇也隨之愈演愈烈。封建士大夫們個人的悲劇命運深刻地反映著專治政體所固有的內心矛盾。
每個步入仕途的讀書人都面臨著“為曲”,抑或“為直”的抉擇。頭腦清醒的青年政治家大多從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出發,崇尚剛正不阿、清正廉潔和犯顏直諫; 然而,當他們飽經了宦海風波之后,又大多成為唯上是從,墨守陳規,暮氣沉沉,保守腐朽的官僚,或萌生脫離現實,不問政治、寓情山水、獨善其身的消極思想。如范仲淹不計個人窮達,而始終“憂以天下,樂以天下”者,的確不可多得。
元豐八年 (1085),蘇轍為此文時,坐貶已達六年之久,去年剛剛移官績溪 (今屬安微) 令。這是他進士及第27年來第一次任地方長官,僅僅是一個山區小縣的縣令。比起已經三典名郡的蘇軾,他的政治生涯更為坎坷。但是,行年50,仕途蹭蹬并沒有使他的政治態度消沉,這正是蘇轍難能可貴之處。在本文中,蘇轍“借他人之酒杯,澆自家之塊磊”,抒寫他處世為人“行不失于直”的情懷,從而使這篇短小的文章得以不流于泛泛的應酬之作。文中寫太守徐望圣,奉公守法。“所居以循吏稱”,為政寬仁,不事苛求(“皦察”),寄托著作者本人的政治理想。就在作此文的同年八月,蘇轍奉召還朝,參與國家樞機要政,數年間擢居副相。他在這期間,反對盡廢新法,主張慎重從事,區別對待,在他的許多奏議中都表現了對民生疾若的關心。南宋何萬《蘇文忠公謚議》中稱:“九年之間朝廷尊,公路辟,忠賢相望,貴斂跡,邊陲綏靖,百姓休息,君子謂公 (蘇轍) 之力居多焉。”雖系對元祐之政的美化,而對蘇轍在其中所起作用的估計,應該說是大體符合實際的。
本文的章法結構。頗具匠心。落筆點題,開門見山,先揭出“直節”二字,為一篇立骨。
為杉樹寫照,先作剪影。高大(“高三尋”,古以八尺為尋),挺拔(“長短巨細若一”),又承《荀子·勸學》“木受繩則直”之語,索性說杉樹“直如引繩”,都是要突出杉樹“直”的特征。這里渲染一筆,“枝葉附之”,顯出作者是自下而上地仰視。對杉樹作一番白描之后,又用博喻手法把杉樹比成:“太常之旗”(古帝王使用的大旗。《儀禮·覲禮》注:“大旆,大常也,王建大常,縿首畫日月,其下及旒,畫升龍降龍。”大同太),“承露之莖”(承露盤的柱子。《三輔故事》:“漢武帝建章宮承露盤,高二十丈,大七圍,以銅為之,上有仙人掌承露,和玉屑飲之。”),“公卿大夫高冠長劍立于王庭”。三個喻體,一個比一個莊嚴、肅穆、凜然不可犯,愈發顯出杉樹的剛正不阿,把“直”落在“節”字即情操氣節上,設喻取比貼切自如,使杉樹的形象具有了象征的意義。
作者寫杉樹的“直”而且“節”,并非僅僅是要交代“直節堂”得名的始末,而是借賓形主。囿于作“記”的習慣,總免不了要贊揚堂主人一番,于是從曹吏、府史一流凡夫俗子對杉樹“莫知貴也”,襯托出太守徐望圣獨能“見而憐之”,作堂命名。識見不同,自有杉樹般正直的操守,故能成為杉樹的知音。而作者能看到這一層,那么自然也是“直節”的同好,不待贅言,理想已寄托個中了。
以上明寫杉樹,暗寫太守,一實一虛,一賓一主。接著,作者宕開一筆,“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總說一切生物,生來都是正直的。但由于環境的影響,便“委曲隨物”,喪失了本性。文章用竹箭和松柏與杉樹相提對舉,說明杉樹的可貴之處正在于能夠不受環境支配,始終保持正直的節操,而終成棟梁之材。這是第二次寫杉樹。第一次寫杉樹著力刻畫杉樹的外貌,賦予寓意,第二次寫杉則是刻畫其性格,寓意更為顯豁彰明。這一段文字,先總說,后分說,借竹箭、松柏為影,使文章有開有合。“求之于人,蓋所謂不待文王而興者耶?”一句,承上啟下,賓主易位,由寫杉過渡到寫人。
贊美了徐望圣的政績政事,指出他“行不失于直”,扣緊一篇主腦,然后用他喜愛杉樹來加以印證(“觀其所說,而其為人可得也”。“說”通“悅”)。又引《詩經》,旨在說明由于徐望圣具有正直的節操,故而才能有這樣的好尚,這樣的政績。
最后,借醉“客”之口,提出“為曲”“為直”的矛盾(醉“客”為“烏有先生”,“亡是公”之類,不必實有其人)。第三次寫杉樹,褒揚謳歌杉樹“特立不倚”的氣度,危難之中,“顏色不變”的節操,濃蔭蔽日,有益于民的品格。至此,人樹合傳,神貌歸一。作者的傾向性盡在其中,顯而易見。本文筆法,一是托物言志,借賓形主;二是一唱三嘆,反復渲染,步步深化題旨。在行文上駢散兼用,相映成趣,筆致婉轉,語氣平和而開合頓挫,屈伸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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