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蝃蝀》愛情詩詞原文與賞析
詩經·鄘風
蝃蝀在東,莫之敢指。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 崇朝其雨。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 大無信也! 不知命也!
這是一首棄婦詩,是女子譴責負約男子之辭。
首章的“蝃蝀在東,莫之敢指”是帶有比喻意義的起興句。“蝃蝀”即虹,民間以為,用手指虹會爛手指,因而就沒人敢指,詩即據此而作。“女子有行”的“有行”,即指女子出嫁,“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是寫女子遠嫁,離別了自己的親人。這兩句和《泉水》、《竹竿》中的“女子有行”云云,意義相同,均指女子出嫁,都出于女子之口,是女子之詞。這一章詩用虹在東天而無人敢指,來比喻“女子有行”,即指“女大當嫁”這必須遵循的法則,容不得半點違拗。這首詩寫的正是女子遵循當時的禮法,離別親人,遠嫁他方。
次章也是以虹作喻起詩。“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其“昏”,也是虹。俗話中有“東虹”(jiang)霧露西虹雨”的說法,這章詩也正是用早晨西方出現了虹,天過晌就要下雨這種民間對自然規律的認識,來比喻女子“生而有適人之道”(《鄭箋》),到了一定年齡就要出嫁。一、二兩章反復用虹作比喻,旨在說明女子是順時依禮而嫁,正義在女子一方,為末章理直氣壯地譴責男子作了鋪墊。
末章詩云:“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大無信也!不知命也!”這一章全是女子對失信男子的指斥之詞,是詩人抒情發憤的中心。“乃如之人”的“之人”,指男子;“懷昏姻”的“懷”,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引蘇輿說“《箋》訓‘懷’為‘思’,于恉似閡。‘懷’蓋‘壞’’之借字,‘懷’、‘壞’并以‘’聲,故字得通。”其說法精當,故此從,“懷昏姻”是指男子破壞了婚約。這一章詩由上兩章反復說明女子是順時依禮而嫁,轉而為女子對負約男子的強烈譴責,斥責男子破壞了他們的婚約,不講信用,不聽從父母之命。詩的語調急促,氣勢貫通,令人感到一股不可侵犯的凜然正氣,也使我們感到女主人公薄天的怨怒。一個女子,按照當時禮法的要求出嫁了,而且是遠離了自己的父母兄弟,可她偏偏又遭到了命運的捉弄,她的婚姻是非常不幸的,他們本來可能完美的婚姻卻因為男子的違背婚約而遭到破壞,給她造成了痛苦,因此,她通過詩道出了憤怒的譴責。然而,一個宗法制時代的女子,除了借此宣泄自己的憤怒和痛苦外,還能夠做些什么呢?
這首詩是緣事而發的直抒胸臆之作,表達了女子對“之人”違背婚約的憤慨,抒發了自己被棄的冤屈和怨憤。它雖是宣泄私憤之作,但客觀上也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禮教的虛偽和不平等,從而也有了批判現實的意義。這首詩和《詩經》中其他反映婦女悲劇命運的棄婦詩一起,為我們提供了一幅《詩經》時代婦女婚姻生活的真實畫面。詩的內容淺顯,語言質樸,明白如話,比較充分地體現了民歌緣事而發、直抒胸臆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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