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韓非·自相矛盾
亦題《矛與盾》或《矛盾》。戰國寓言小說。韓非撰。原載《韓非子·難一》,《難勢》中亦載。陳蒲清等編《中國古代寓言選》、王玄武等編《中國歷代寓言選》、公木等編《歷代寓言選》 皆錄入。這則著名的寓言故事,是韓非為了解釋“矛盾之說”而自行創作的。描述: 有一位出售盾和矛的楚國人,他一方面吹噓說他的盾十分堅固,任何東西都不能刺透它; 另一方面又吹噓他的矛非常鋒利,任何東西它都能給刺破。有個人就問他: “若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將會怎么樣呢?”這個楚國人無法回答。作者評論說: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在《難勢》篇中,則評論說: “夫以為不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為名不可兩立也。”這就是所謂“矛盾之說”。其基本含義即:“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 (《五蠹》) 若同時肯定 “不相容之事”,就是矛盾之說。在《難一》 中,說明了 “堯”與 “舜”不可兩譽; 在 《難勢》 中,說明了“賢”與“勢”兩不相容。照韓非看來,矛盾之說既是有關于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的,也是有關于事物本身的,前者是研究思維和認識規律的,后者是研究事物之規律的。從邏輯思維上看,“矛盾之說”講的是不相容的兩個判斷不能同真,肯定其中的一個,就必須否定另一個。若一個人同時肯定兩個反對判斷,就要陷入自相矛盾之中。韓非提出的這種“矛盾之說”,是中國古代邏輯思維發展史上的一個創舉。他把“矛盾之說”講得生動、形象,而且處處運用它分析社會生活現象,論證他的法術思想和反駁別人的政治主張,為中國古代邏輯史上的矛盾律打下了較好的理論基礎。從寓言小說的角度來看,作品通過虛構的情節,塑造了楚人的鮮明形象。這位楚人唯利是圖,為了兜售自己的商品,利令智昏。他譽矛譽盾,不顧實際,無限夸張,前后抵觸,自打耳光。雖然他費盡心機,仍然徒勞無功。成語“自相矛盾”即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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