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珠林》的主要內容,《法苑珠林》導讀
《法苑珠林》是佛教類書。釋道世編成于唐高宗總章元年 (668),100卷。本書于 《大唐內典錄》首次著錄,其入藏則始自北宋。宋、元、明、清各藏所收者多作100卷,僅嘉興藏改作120卷。《四庫全書》所著錄者,以及《四部叢刊》所影印者,也屬嘉興藏本。清道光七年 (1827),常熟蔣因培刻本回復為100卷,常州天寧寺刻本、頻伽藏本也為100卷。“法”,佛法; “法苑”,即佛法園地之意。
道世,字玄惲,避唐太宗諱,以字行。俗姓韓,原籍伊闕(治所在今河南伊川西南),祖上為官,久居長安。12歲于青龍寺出家,研習律學。唐高宗顯慶(656-661)年間,參與玄奘譯場,后奉召入西明寺,與道宣同傳律宗。顯慶四年(659)編成《諸經要集》》 20卷,至總章元年,擴充為100卷,名 《法苑珠林》。他另著有《大小乘觀門》10卷、《受戒儀式》4卷、《四分律討要》5卷、《金剛經集注》3卷等多種。
本書100卷,將佛家故實作分類編排,共100篇。篇下又分若干小部,均以二字為題,共收640余條目,博引經、律、論原典。篇前大多有作者 “述意”,篇末或部末多設 “感應緣”,廣引故事傳說,以明所說不妄。
本書百篇的篇目依次為: 劫量、三界、日月、六道、千佛、敬佛、敬法、敬僧、致敬、福因、歸信、士女、人道、慚愧、獎導、說聽、見解、宿命、至誠、神異、感通、住持、潛遁、妖怪、變化、眠夢、興福、攝念、發愿、法服、燃燈、懸幡、華香、唄贊、敬塔、伽藍、舍利、供養、受請、輪王、君臣、納諫、審察、思慎、儉約、懲過、和順、誠勖、忠孝、不孝、報恩、背恩、善友、惡友、擇交、眷屬、校量、機辨、愚戇、詐偽、惰慢、破邪、富貴、貧賤、債負、諍訟、謀謗、咒術、祭祠、占相、祈雨、園果、漁獵、慈悲、放生、救厄、怨苦、業因、受報、罪福、欲蓋、四生、十使、十惡、六度、懺悔、受戒、破戒、受齋、破齋、賞罰、利害、酒肉、穢濁、病苦、舍身、送終、法滅、雜要、記傳。該書編撰的宗旨,主要是通過類鈔佛典,以便學者檢索。其感應緣,則用事實闡明罪福的因果關系,增強人們對佛法的信念。它相當于佛教的百科辭典。
本書特色在于博記名物典故,且每一物事均以典籍為據,不作揣摩擬議,憑虛臆測。據陳垣先生統計,所引據典籍,除佛經外,約有140余種。若引經論,必以書名在前,曰“依某經某論曰”;若引傳記,則書名或在前或在后。在前者言 “某書曰”,如卷4 “日月篇”引 《河圖》、《禮統》、《帝王世紀》、《三五歷紀》等30余種,卷28 “神異篇”引 《述征記》、《臨海記》、《地鏡圖》、《述異記》等10余種,卷36 “華香篇”引 《異苑》、《幽冥錄》、《許邁別傳》、《扶南傳》等30余種;在后者則注曰 “出某書”、“見某書”。凡近代耳聞目擊之事,無記載可述者,也注明某人所說,如卷18 “敬法篇”引貞觀五年事,云:“西明寺主神察目驗說之”;卷57 “諍訟篇” 引永徽五年事,云: “左近村人同見說之”。征引最多的,為王琰 《冥祥記》,凡140次; 干寶《搜神記》,凡100余次;其余如唐臨《冥報記》,70次;顏之推 《冤魂志》40次; 郎余令 《冥報拾遺》35次。《四庫提要》認為,“此書作于唐初,去古未遠,在彼法中猶為引經據典,較后來侈談心理者固有間”。正因為言之有據,不屬虛構,頗合史法,故為清代漢學家所重視。同時,由于大量經籍的征引,保存了不少有價值的資料,對佛教研究不無裨益。如其中有關佛典的佚文,據田光烈先生統計,有 《佛本行經》、《菩薩本行經》、《觀佛三昧經》、《善權經》、《凈度三昧經》等52種,從《開元釋教錄》以來就未見原本的,此書卻有引文; 還有屬于疑偽經類的若干佚文。又其中關于外籍的佚文,有 《冥祥記》、《西域志》、《中天竺行記》等,特別是后兩種,對研究印度中世紀歷史地理有很大參考價值,原書早已遺失,而本書卻有10余條引文,足可珍貴。劉毓崧 《通義堂文集》卷12有《書法苑珠林》文,說: “陳隋以上舊籍,唐初存者較多,其無傳書者,可以為搜討之用; 其無足本者,可以為校補之資。于藝苑學林,自有裨益,不得因異端當斥,而遂不節取之”。這一評價是符合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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