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論》的主要內容,《新論》導讀
《新論》是中國古代的政治、哲學著作。東漢桓譚著。《隋書·經籍志》著錄17卷。原書散失于唐末或宋代。元陶宗儀有輯本《桓譚新論》1卷。明吳虞康本《弘明集》收有《新論·形神篇》。清代孫馮翼、嚴可均都有輯本。嚴輯本較為完備,收錄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晉六朝文》中。197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以嚴輯本為底本,校勘出版。
桓譚(約前23—56),字君山,沛國相(今安徽淮北市)人。東漢初年的哲學家、經學家。“好音律,善鼓琴,博學多通,遍習五經”,也通天文,主渾天說。官至議郎、給事中。因反對讖諱神學,“極言讖之非經”,被光武帝斥為“非圣無法”,幾遭處斬。后被貶為六安郡丞,死于途中。據《后漢書》本傳記載:桓譚“著書言當時行事29篇,號曰《新論》”,“所著賦、誄、書、奏,凡26篇”,另有《琴道》一篇未成,由班固續成之。
《新論》29篇,除《弘明集》所收 《形神篇》較完整外,其余僅存篇名。嚴可均《全后漢文》將輯文分類排比,系于各篇舊名之下,雖有不少臆測之處,但仍較他本為好。其篇名為:《本造》、《王霸》、《求輔》、《言體》、《見徵》、《譴非》、《啟寤》、《祛蔽》、《正經》、《識通》、《離事》、《道賦》、《辨惑》、《述策》、《閔友》、《琴道》。約3萬字。
《形神篇》“以燭火喻形神”,對形神關系作了唯物主義的解釋,認為精神是依賴于形體,形體對精神起決定性作用。“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燭體燃燒完畢,燈火無法復燃,人的形體衰老死亡,精神也隨之消滅。萬物的生滅是一種自然規律,人的主觀愿望無法改變。
《新論》反對讖諱神學,認為災異變怪為“天下所常有,無世而不然”(《譴非》),是一種正常的自然現象。那些根據自然現象編造的“符命”、“遣告”之類,完全是“巧慧小才伎數之人”的妄言。所謂讖出河洛圖書,完全是 “后人妄復加增依托,稱是孔丘,誤之甚也”(《啟寤》)。指出:“圣王治國,崇禮讓,顯仁義,以尊賢愛民為務。是為卜筮維寡,祭祀用稀” ( 《言體》),批駁了讖諱迷信非治國之道。
《新論》認為,治理國家不能 “釋近趨遠”、“事事效古”,因為 “前圣后圣,未必相襲”( 《正經》),一代政治總要根據當時實際情況制定政策,做到 “政合于時”。如果一味“美先圣制度”,是為“不知大體者也”。
《新論》主張“王霸道雜之”的統治方法,認為王霸異術,“其實一也”(《王霸》)。所謂王者之術,就是“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然后教以禮儀,而威以刑誅,使知好惡去就,是故大化四湊,天下安樂”。所謂霸者之術,就是“尊君卑臣,權統內一,政不二門,賞罰必信,法令著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
《新論》主張重用“賢智大材”,認為他們是“國之柱棟而人之羽翼”( 《求輔》),劉邦就是用 “蕭何、張良、韓信而得天下”,這是“知大體之效也”(《言體》)。還主張 “一其法度”,反對濫施刑威,并提出對 “不耕而食” 的富商大賈加以限制。
《新論》的無神論思想和進步的政治主張曾在我國歷史上產生過積極的影響。王充高度評價本書,說桓譚“作《新論》,論世間事,辯照然否,虛妄之言,偽飾之辭,莫不證定”( 《論衡·超奇》),“世間為文者眾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論之,可謂得定矣”( 《論衡·定堅》)。其后的楊泉、范縝等人的哲學思想都受到《新論》的直接影響。唐代魏征把本書有關政治見解的篇章,收入其《群書治要》。《形神篇》則被梁僧祐作為對立面收入《弘明集》。其它的名句言論也為他書所引用,計有3百余條,可見影響之深遠。
參考文獻
- 安徽大學中文系: 《桓譚及其新論》,1976年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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