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腆紀年附考》的主要內容,《小腆紀年附考》導讀
《小腆紀年附考》是編年紀事體的南明史。清人徐鼒撰。本書初刻于咸豐十一年 (1861),光緒四年(1878)北京龍威閣再刊,光緒十一年 (1886)又有日本中國使館的鉛印本行世。1957年,中華書局以咸豐初刻本為底本,參校光緒年間的兩次刻本,作了一些技術方面的處理,改正了原書避清帝名諱以及滿族的字。在原書以干支紀日之下,注以陰歷日期,附以公元。書前有校點凡例,次為作者自敘,卷終附錄參校者林鶚、謝宗善、宋光伯、汪達利的跋語。
徐鼒(1810-1862),字彝甫,號亦才,安徽六合人,清中葉學者。出身于 “家世業儒”的大地主家庭,道光二十五年(1845)進士,選授庶吉士,散館后任翰林院檢討。咸豐二年(1852)乞休還鄉,奉命辦理團練鎮壓太平軍,于公暇披覽家藏稗史,參互正史,歷時五載,始成初稿。作者無書不讀,學識淵博,宋光伯稱其“著作如林,文集、詩集外,《讀書雜釋》14卷,考據詳明,洵堪羽翼經傳。”又有 《周易舊注》、《老子校勘記》、《四書廣義》、《度支輯略》、《務本論》等,史學著作有 《小腆紀傳》65卷,補遺5卷,系以人為緯的紀傳體南明史,和以年為經的本書互為補充。
《附考》20卷,約33萬字。以編年紀月紀日為綱,卷1至卷8都紀甲申年(1644)內之事,從正月始至十二月終。卷9至卷11紀乙酉年(1645) 1至12月之事。卷12至卷13紀丙戌年(1646) 1至12月之事。卷14紀丁亥年(1647)、卷15紀戊子年(1648)、卷16紀已丑年 (1649)、卷17紀庚寅年 (1650) 至辛卯年(1651)、卷18紀壬辰年(1652)至丙申年(1656)、卷19紀丁酉年 (1657) 至己亥年 (1659)、卷20紀庚子年 (1660) 至癸亥年 (1683) 之事。前后所記40年間南明起紇之事。
本書書名的含意是,“腆”者,通典,主持之意,引申為國主,“小腆”指小國之君,即南明的福、唐、桂三王;《紀年》則指三王編年記事本末。本書的主要思想是:
1. 提倡忠義,為清統治者張目。據徐氏自序,以孔子作《春秋》討亂賊、明君臣、正人心為楷模,又以乾隆的表彰忠義為指導。引證御制 《勝朝殉節諸臣錄序》謂: “史可法、劉宗周、黃道周為一代完人,其他死守城池,身隕行陣,瑣尾間關,有死無二,在人臣忠于所事之義,實為無愧;朕深為嘉予,不欲令其湮沒無傳。下及諸生、韋布、山樵、市隱之流,慷慨輕生者,亦當令俎豆其鄉,以昭軫慰”。則知作者作本書目的是為御制表彰忠于一姓作歷史注腳。本書的 “臣鼒曰”、“考曰”,益仿司馬光作《通鑒》的 “臣光曰”、“考異”筆法,寓 “資治”、考辨之意甚明。
徐氏從事《附考》編撰,正值太平天國運動期間,清統治者面臨岌岌可危局面。作者站在補天立場,是鴉片戰爭后第一個從事南明史研究的學者,也是第一個以南明的覆亡宣揚忠君圖存的御用史家。甲申正月戊戌(9日)載“明山西逃兵南下,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等處路振飛遣兵防何”。徐鼒曰:“書官何?嘉之也。宇內土崩,危疆累卵,而能戍卒不叫,義十同仇,……古所云封疆之臣,殆其選歟!”同月丙辰 (27日)“明以工部尚書范景文、禮部侍郎邱瑜并兼東閣大學士。”京師陷,“景文死之,瑜作絕命詞,將投繯而未決,賊擁去,掠死。”徐鼒議邱瑜 “縱不得與景文比烈,較之陳演、魏藻德輩,似難同日而語”。他認為邱瑜遲死被刑,比陳、魏不死而降還略勝一籌。3月乙巳 (17日),紀“闖賊圍明京師。”京營將軍賀珍、千總徐文樸戰死。”徐氏評: “特書何?嘉死節,且以愧諸臣也。京營部將千百計,平時糜餉,臨敵投戈,死國事者,二人而已。噫!”
卷15紀順治5年2月18日降而復叛的 “金聲桓攻贛州”。徐鼒曰: “不曰明金聲桓何?不與其為明臣也。”卷18順治九年紀李定國復取桂林和劉文秀復取重慶時說“書之曰明李定國、明劉文秀何?進之也。二人起家擾攘之中,卒能束身歸正,感激馳驅。圖存危難,人臣之義,蓋無愧焉。吾故表出之,以告夫勛戚大臣之忘其君者。”
2. 揭露明朝的腐敗,以亡明鑒清。書中論及甲申2月崇禎下詔罪己時,鄭重地指出: “苛政既深,寇氛日迫,鋌而走險,何知愛君!有國者尚省厥,愆于民心未去之日也。”1644年1月大學士蔣德璟乞減三餉,以蘇民困,不準其奏。徐氏議曰: “據德璟所陳,當時蠧國諸臣,真萬死不足以塞責。顧思宗好諛惡直,見延儒、體仁、嗣昌輩語多迎合,又猥捷便巧;.德璟不免戇直,口操閩音,以此見斥,而曰 ‘朕非亡國之君,卿等皆亡國之臣!’……見思宗之剛愎,不能用直言也。”3月崇禎起用太監曹化淳守城,化淳屬閹黨,奏言:“忠賢若在,時事必不至此。”因此傳諭收葬忠賢遺骸。徐氏曰:“特書之,譏思宗之謬也。”崇禎自縊,徐氏贊其“從容殉國”,是 “亡國之正,千古一人”,但歷數他的過失:“信任匪人,回惑大計,馴至禍敗,豈無咎焉。”在論及永歷帝封孫可望為秦王的問題上,提出永歷晉封非人:“謀國者,貴識時哉。”否則就將“長賊氛而損國威”,發展到不堪設想地步。
3.痛恨明宦官的禍害與降官的叛君。1644年2月20日紀事曰:“明遣內官監制各鎮。”徐鼒曰:“思宗即位之初,親鋤逆奄,何其明也。天步孔艱,殷鑒不遠,初衷頓改,覆轍相尋。遂使悍帥以不敵奴才為憾,叛監以富貴自在相嬉,豈天奪之魄歟?”3月18紀曹化淳獻城,李自成大軍長驅直入。徐鼒引吳偉業之言曰: “自崔、魏以后,內鐺視權寵為固然,……雖恩禮弗改,將必有以大失其心,一遇危急,即渙然離矣。且京營已矣,東廠、錦衣衛虎冠之卒不下數千,豈有敵在畿甸,奸細布列,城中輯事者恬焉不察,此曹子(化淳)烏足任也。自古國蹙君危,必有大臣領城門兵,為之扦圉,以同其生死。”但宦者監軍、制約兵制軍機,“緣此抵于危亡,而終與宦者同絕。……所由來者,非一日之積矣,可不戒哉!”書中既恨宦官誤國,也斥失節降官。當李自成進入皇宮,明臣降而求職者絡繹不絕。作者論曰諸臣先后降賊,不書叛降,而書叛臣的理由是“明諸臣之初心,非有背逆,偷生畏死以至此極也。夫國亡君死,為人臣者,仗戈匡復,宏濟艱難,計之上也。能死者次之。既不能為其上,又不肯為其次,隱忍貪昧,廉恥道喪,名辱身危,愧恨莫及”,以春秋筆法口誅筆伐叛臣,以伸張忠節。
本書立足于地主階級的立場,辱罵農民軍,但徐氏出于尊重歷史事實,也有客觀之處。如卷1載李自成定鼎西安,張國紳進朋輩之妻鄧氏于自成以美色邀寵,自成怒曰: “若(爾)同輩,不能庇其伉儷而行媚我耶!”遂斬國紳以誡明之降官。徐鼒曰:“予觀自成驅馭群盜,橫行海內,雖曰兇暴,蓋亦有過人之才焉。”能為李自成說句好話還是難能可貴的。維護祖國統一、貫穿大一統觀念也是本書編撰的一大特色。卷1從甲申順治元年 (1644)春正月編年始。徐氏注云:“紀福、唐、桂三王事也。始以莊烈帝何?原其始也。”卷20癸亥康熙二十二年(1683)秋八月平臺事畢為壓軸之載。作者解釋:“終之以臺灣事何?要其終也。”首尾相貫清代平定南明和臺灣的經線,其頌揚全國統一大業也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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