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詩有七德
古代詩學概念。語出唐皎然《詩式》卷一:“一、識理,二、高古,三、典麗,四、風流,五、精神,六、質干,七、體裁。”“德”一作“得”。其義來自道家哲學。《老子·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是宇宙本體,“德”是“道”存在的個別形態,是一切事物之所以存在的先驗的依據。換句話說,“德”就是一切事物得之于“道”的特殊本質。《管子·心術上》:“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韓非子·解老》:“德者,內也;得者,外也。”“德者,得身也。”因此,“德”就是事物的特殊本質或特有屬性。《文心雕龍·原道》云:“文之為德也大矣!”則用“德”論“文”,說明“文”作為一種具有特殊本質的事物,形態多樣,包羅萬象。而皎然“詩有七德”,則用之論詩。“高古”、“典麗”、“風流”、“精神”四者,是詩中四種不同的風格,“識理”,則主要指創作主體的思想及其在作品中的表現,而“質干”、“體裁”則為構成詩的藝術要素。皎然論詩,同時還講“體德”。《詩式》卷一《辨體有一十九字》中,就有兩處體、德連用。他說:“不妨一字之下,風律外彰,體德內蘊,……其一十九字,括文章德體風味盡矣。”可見“詩有七德”不足以概括詩歌之“德”的全部義蘊。從辨體列出的十九字是十九種“體德”。或者說把詩按照思想內容、藝術風格、審美特征的不同,概括為十九類。其中有的偏重于思想內容。如“忠,臨危不變曰忠”,“節,持操不改曰節”,“志,立志不改曰志”,屬于這一類型的還有“氣”、“德”、“誠”、“達”等,可以說都是因詩人的“識理”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內容和品格。至于“高,風韻朗暢曰高”,“逸,體格閑放曰逸”,“思,氣多含蓄曰思”,等等,則和“七德”中的“高古”、“典麗”等屬于同一類型。而“情,緣境不盡曰情”,“悲,傷甚曰悲”,“怨,詞調凄切曰怨”等,其審美特征,又因詩的“質干”不同而不同。還有“力,體裁勁健曰力”,詩的藝術風格,則與詩人對“體裁”的處理方式密切相關。由此看來,“體德”之“德”與“七德”之“德”,都是指詩歌的內容品格,藝術風格,即不同類型的詩歌作品的不同特質。“詩有七德”只是列舉七種主要的類型,而不是說詩歌中只有這七種品格、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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