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學概念·格意趣
古代詩學概念。語見清林昌彝《海天琴思錄》卷一:“詩之要有三:曰格,曰意,曰趣而已。格以辨其體,意以達其情,趣以臻其妙也。體不辨則入于邪陋,而師古之義乖;情不達則墮于浮虛,而感人之實淺;妙不臻則流于凡近,而超俗之風微。”格,體制格式。不同詩體有不同的格式規范,王士禛《帶經堂詩話》卷一對此有一段論述:“作古詩須先辨體。無論兩漢難至,苦心摹仿,時隔一塵。即為建安,不可墮落六朝一語;為三謝,不可雜入唐音。小詩欲作王、韋,長篇欲作老杜,便應全用其體,不可虎頭蛇尾。此王敬美論五言古詩法。予向語同人,譬如衣服,錦則全體皆錦,布則全體皆布,無半錦半布之理,即敬美此意。又嘗論五言,感興宜阮、陳,山水閑適宜王、韋,亂離行役,鋪張敘述宜老杜,未可限以一格,亦與敬美旨同。”林昌彝要求詩人通過“師古”“辨體”,使詩歌體格合符雅制古范,避免各自為格,趨人“邪陋”。意,情志意蘊,與偏重詞采者相反。許多詩論家都將立意看成寫詩首要之義,王夫之《薑齋詩話》卷下:“無論詩歌與長行文字,俱以意為主。”王士禛《師友詩傳續錄》:“以意為主,以辭輔之,不可先辭后意。”冒春榮《葚原詩說》卷二:“作詩先須立意,意者,一身之主也。……故詩如馬,意如善馭者,折旋操縱,先后疾徐,隨意所之,無所不可,此意之妙也。”林昌彝認為詩歌立意,主要是指表達詩人內心真實感情,只有真情實意的作品,才能感人至深,否則膚浮虛假,難以扣動讀者心弦。趣,指詩歌寫得傳神靈妙,富有情韻風致,與枯燥無味相對。清史震林《華陽散稿》:“詩文之道有四:理、事、情、景而已。理有理趣,事有事趣,情有情趣,景有景趣。趣者,生氣與靈機也。”詩人無論說理敘事,抒情寫景,都要寫得風趣生動,詩歌有趣則靈,無趣則板。林昌彝也認為趣是詩歌臻于妙境,脫離流俗凡近的關鍵。以格、意、趣論詩,實則強調了詩歌的規范性、抒情性和生動性。林昌彝認為三者是任何風格的詩歌都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三者既得,而后典雅、沖淡、豪俊、秾縟、幽婉、奇險之辭,變化不一,隨所宜而賦焉。如萬物之生,洪纖各具乎天;四序之行,榮慘各適其職。又能聲不違節,言必止義,如是而詩之道備矣。”顯然,這比片面突出格、意、趣三者中某一項因素而加以絕對化,要全面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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