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詩作名·孔雀東南飛
漢樂府民歌篇名,古代長篇敘事詩杰作。最早見于南朝徐陵所編《玉臺新詠》,題為《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作者為“無名人”,前有小序云:“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沒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于庭樹。時人傷之,為詩云爾。”后收入宋郭茂倩所編《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題為《焦仲卿妻》,稱“古辭”,并說:“《焦仲卿妻》,不知誰氏之所作也。”現在一般通行的選本常取其首句,名之為《孔雀東南飛》。其寫作年代,說法不一。有人認為作于漢末,也有人把它定為六朝的作品(宋代劉克莊在《后村詩話》中最早提出此種看法)。從原序以及詩中的內容、語言風格看,以前說為是。至于詩中雜有某些六朝風俗習慣的描寫,則是在流傳過程中后人潤飾修改時所加,不能據此斷為六朝之作。全詩共計三百五十馀句,一千七百多字,明代王世貞稱之為“長詩之圣”(《藝苑巵言》卷二)。它通過主人公劉蘭芝和焦仲卿雙雙受壓迫致死的愛情婚姻悲劇,深刻揭露封建禮教和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惡,熱情歌頌青年男女的純真愛情和反抗精神。五四運動后劉、焦故事曾被不斷搬上戲劇舞臺。該詩情節曲折,人物鮮明,結構既嚴謹有序,又跌宕搖曳,語言樸素流暢,生動活潑,“歷述十許人口中語,各各肖其聲情,神化之筆也”(陳祚明《采菽堂詩選》)。比興、鋪排、幻想等多種手法的運用,顯示出濃郁的民歌風味。它和后來的《木蘭詩》,堪稱我國樂府民歌中的雙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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