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研究· 《詩經》 的采集與編定·采詩說
先秦古籍中沒有明確提出采詩說,但有兩條與此說相關的記載:
《孟子·離婁下》曰: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后 《春秋》作。”《說文解字》曰:“丌,古之遒人以木鐸記詩言。”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曰: “《孟子》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 ‘跡’ 即 ‘丌’之誤。”
《左傳·襄公十四年》載師曠語說: “故《夏書》 曰: ‘遒人以木鐸徇于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諫失常也。”杜預注曰: “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鐸,木舌金鈴。徇于路,求歌謠之言。”(《春秋左傳集解第十五》)
漢代學者因承此說,明確提出采詩說,認為周朝便有采詩的制度,說法頗多,其中比較重要的有:
《禮記·王制》: “天子五年一巡守(狩)。歲二月東巡守,……命太史陳詩以觀民風。”
《孔叢子·巡狩篇》: “古者天子命史采詩謠,以觀民風。”
《漢書·食貨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窺牖戶而知天下。”
何休《春秋公羊傳·宣公十五年解詁》: “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于邑,邑移于國,國以聞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漢書·藝文志》: “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劉歆《與揚雄書》:“詔問三代,周、秦軒車使者、逌人使者,以歲八月巡路,求代語、童謠、歌戲,欲得其最目。” (《方言》)
以上諸說關于采詩的時間、方式及采詩之人都有很大的出入,說明漢人可能是參照漢樂府的采詩制度所做出的推測,其中一些細節可能出于想象,未必符合歷史原貌,但采詩之制應是存在的,否則在交通不便、語言互異的情況下,遍布黃河及長江流域廣大地區的民間之詩便難以匯集王庭。我們以為進行采詩工作的當是周王朝及各諸侯國的樂官,《小雅》、《國風》中的許多詩便是靠樂官“采詩”匯集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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