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貞一齋詩話》新詩鑒賞
詩論,又名《玉洲詩話》,一卷,清李重華撰。重華(1682~1755)字實君,號玉洲,吳江(今屬江蘇)人。少有俊才,雍正二年(1724)進士,曾為翰林編修。
此書分兩部分:一為“論詩答問三則”,作者統論詩理,為其理論之基礎。二為“談詩雜錄”一百條,雜論詩歌中的各種問題。李氏論詩本之以“性靈”,潤之以格律,能于袁枚、沈德潛之外別樹一幟。
其第一部分首標詩有三要,曰:“發竅于音,征色于象,運神于意。”
所謂“音”是指人的情感節奏與作品語言聲調節奏的統一。作詩就是尋求這種統一:“故作詩曰吟,曰哦,貴在叩寂寞而求之也。求之果得,則此中或悲或喜,或激或平,一一隨其音以出焉。”
所謂“象”是指滲透詩人情感的景象。“象”應具有鮮明性、生動性,并能與“音”相和諧。宏偉的景象與紆徐緩慢的節奏決不相稱。
所謂“意”乃指詩之意蘊,它是作品內容形式的統一,是難以理解和把握的:“意之運神,難以言傳,其能者常在有意無意之間。何者?詩緣情而生,而不欲直致其情;其蘊含只在言中,其妙會更在言外。”不是“不欲直致其情”,而是不能。試想人感情的外化能不借助于語言文字嗎?如果外化于詩,不僅需要語言文字,還必須有與情感相適應的節奏、旋律、境界、形象等。而調動這些的就是“意”。“意”在詩歌創作中起的作用很大,運用得好能使詩蘊涵豐富,其聲調、境界均富于暗示性。所謂“意動而其神躍然欲來,意盡而其神渺然無際。”明代一些詩論家,重“情”貶“意”(如陸時雍)就是不懂得“情”的表現是不能離開“意”的。
次論詩有“五長”,言:“以神運者一,以氣運者二,以巧運者三,以詞運者四,以事運者五。”其“神”“氣”說雖近于神秘,但仔細體會,并非全無著落。所謂“神運”就是詩的寫作中一種不期然而然的力量;“氣運”則是一篇詩的寫作中形成的一種內在的驅動力量。
對歷代作品,則唐宋并重,并指出“未可一概優劣”。關于四唐之別,作者亦認為只是“評者約略之詞。以觀風氣大概可爾,未足定才力高下”。這些皆是融通之論。
第二部分能吸取清代一些詩論作者之所長,無所偏執。
談及賦的手法時說:“賦為敷陳其事而直言之,尚是淺解,須知化工妙處,全在隨物賦形。”對賦的手法作了較高的評價,認為它應該是隨物而來的,極自然的表現方法。
此書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排印《清詩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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