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含秦)散文·諸子散文·李斯
李斯(?——前208) 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縣)人。“年少時,為郡少吏(《史記本傳》),后“從荀卿學帝王之術”,與韓非為同學。學成后,認為在楚國無望建立功業,遂于秦莊襄王三年(前247)西去秦國,恰遇上前王卒,新王即位之際,故先投文信侯呂不韋門下,任為“郎”之侍從官。后來,他專撰《論統一書》上獻秦王政(即秦始皇),得到贊許并重用,任他為長史,后又拜為“客卿”。是時,韓人“鄭國筑渠”之事敗露,秦宗室大臣紛紛要求驅逐外來一切客卿,李斯也在被逐之列。在勒令出境途中,李斯寫了《諫逐客書》上呈秦王,秦王納諫,收回成命。自此。李斯得到了重用,先恢復客卿官職,后又擢為廷尉。其間,秦王盡用其計,二十余年,竟統一了天下,尊秦主為“皇帝”,遂以李斯為丞相。
在統一后的秦朝,身為丞相的李斯,輔助秦始皇在全國范圍內廢除分封制,建立郡縣制;禁止私學,廢除《詩》、《書》百家語(言明“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又統一了文字,以較易的小篆(傳為李斯所創)代替繁難的大篆,并進一步提倡已于民間流行的更易書寫的隸書。他還助秦皇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工作,為鞏固統一的中央集權的秦朝統治,作了很大貢獻。
秦始皇于即位后的三十七年(前210),東巡中死于沙丘(今河北平鄉縣東北),趙高謀立始皇第十八子胡亥,李斯被迫脅從。不久,李斯也為趙高所陷害,腰斬于咸陽。
李斯是秦代可稱許的唯一優秀作家。魯迅在《漢文學史綱要·李斯》一文中說過“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其散文成就較高,文章縱橫捭闔,善用寓言和比喻,有戰國縱橫家余風;在結構和組辭上,音節和諧流暢,開啟了后世漢賦鋪張揚厲的特色。
李斯還為秦始皇撰寫了若干紀功的刻石銘文,促進了先秦青銅器銘文的發展,對后代碑志銘文頗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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