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歷法·祖沖之大明歷
祖沖之在天文觀測的基礎上,認真分析研究前代的天文歷法,于劉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撰成了《大明歷》。《大明歷》是南北朝時期很有影響的一部歷法,同以前的歷法相比,它有許多優點:①祖沖之把東晉時虞喜發現的歲差現象首次引入歷法的計算中,這是該歷法最重要的創新。它使用的歲差數值誤差雖然大些,但其首創之功績是不可磨滅的。②該歷法所采用的基本數據都比以前的歷法準確,如測定回歸年長度值為365.24281481日,與今測值相差為萬分之六日;定出了更精密的交點月日數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相比只差十萬分之一日,《大明歷》所測定的五星周期,也比以往歷法精密。③歷法中采用391年144個閏月的新閏法,這比以往的十九年七閏法與北涼趙提出的600年221閏法都更為準確和合理。祖沖之以積極的革新精神對歷法進行了改革,但當他把《大明歷》獻給劉宋孝武帝時,卻遭到權臣戴法興的激烈反對。戴法興的反對主要集中在歲差和閏周這兩點上,稱祖沖之“恐非沖之淺慮妄可穿鑿”。祖沖之對戴法興的譏諷毫不退讓,據理力爭,寫成了一篇十分有名的《駁戴法興難新歷》,對戴提出的種種謬論,逐條予以駁斥。但由于戴法興有權有勢,祖沖之的《大明歷》沒有被通過,被打入了冷宮。直到梁武帝天監九年(510),祖沖之的兒子祖暅再三上書梁武帝,在經過了實際天象檢驗后,《大明歷》才得以正式頒行,這時《大明歷》編成已近50年,祖沖之去世也已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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