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戲曲·影戲
宋代伎藝。即現代的皮影戲、紙影戲,起源于北宋,盛于南宋。高承《事物紀原》卷九云:“仁宗時,市人有能談三國者,或采其說加緣飾,作影人,始為魏吳蜀三分戰爭之象。”《東京夢華錄》卷五“京瓦伎藝”條所載影戲藝人近十人,董十五、趙七、丁儀等都是有名的皮影藝人。影戲有它自己的劇本,也稱為話本,能夠表演比較完整的故事,尤以表演歷史故事居多。并能運用彩妝飾,刻畫出人物忠奸美丑的不同面貌。正如《夢粱錄》卷二十“百戲伎藝”條記載:“其話本與講史書頗同,大抵真假相半,公忠者雕以正貌,奸邪者刻以丑形,蓋亦寓褒貶于其間耳。”皮影戲對戲劇產生很大的影響,“影戲之為物,專以演故事為事。與傀儡同。此亦有助于戲劇之進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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