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詩·典籍論·評論及資料·詩法正論
傅與礪《詩法正論》,述范德機之意而作。首言詩權輿于《擊壤》、《康衢》,演迤于《卿云》、《南風》,制作于《國風》、《雅》、《頌》; 次言 《國風》、《雅》、《頌》、歌、行、引、吟、謠、曲之體; 又次言蘇李五言及魏晉以來之詩,而并引德機之語,庶得其大體矣。其言“唐人以詩為詩,主達情性,于《三百篇》 為近; 宋人以文為詩; 主立議論,于 《三百篇》 為遠”,甚當。又言“達情性者,《國風》之余,立議論者,《雅》《頌》之變,未易優劣”,則正、變不分,烏在其為正論乎? 又言“作詩成法,有起、承、轉、合,起處要平直,承處要舂容”,謂“李杜歌行皆然”,則謬戾甚矣。(許學夷 《詩源辯體》 卷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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