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文學與社會文化
將文學與科舉制度聯系起來,已經成為隋唐五代文學研究中日益重要而專門的課題,相對于其他時期古代文學的研究而言,顯得更加突出,這當然是與這一時期的文學與科舉制度有著特別密切的聯系相關的。不過,由于隋和五代的歷時短暫及其文學水平的相對低落,遠不及唐代綿阼日久且文學非常發達,因此這個問題的主體和核心很自然就落在了唐代。實際上,除了在討論科舉制度時稍有涉及,聯系隋和五代文學的研究是很少見的。
這個問題的習慣表述應該是“唐代科舉(制度)與文學”。看上去將“文學”或“科舉”放在“與”字之前或之后似乎都一樣,實際上差別很大,這與“與”字在使用上作連詞還是作介詞往往比較“曖昧”有關:若作單純的連詞,其所連接之前后項應是平等而獨立的;若作介詞,便復雜得多。從已見的研究和理解習慣而言,一般是將“與”之前項作為主動者通過“與”而對后項發生作用,從而具有“影響”和“關系”等含義,后者稍顯被動。已有的研究成果也可證明:它們大多是從“科舉”對“文學”的影響著眼的,而從“文學”對“科舉”的影響著眼者并不多見,可證“與”字前后項的地位和含義確有微妙的不同。這并不是孤立的現象,類似的情況也存在于其他學科領域的研究中。但在理論上,前后項應該具有同等相互的“關系”或“影響”,我們則更愿意將其視為“一體”給予關注。
這個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簡要述論。
上一篇:隋唐五代文學
下一篇:宋代文學·宋代散文·南渡前后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