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公全傳》解說與賞析
佚名
自南宋以來,民間廣泛流傳有關濟公的故事。形成文字者,今天所知最早的是明代晁瑮《寶文堂書目》記載的《紅倩難濟顛》平話,但未見傳本。另有明隆慶三年刊沈孟柈述《錢塘漁隱濟顛禪師語錄》一卷,清康熙年間刊王夢吉編《新鐫繡像麴頭陀濟顛全傳》三十六則,務本堂刊墨浪子《濟顛大師醉菩提全傳》二十回,寶仁堂刊《新鐫濟顛大師玩世奇跡》二十回,乾隆九年仁壽堂刊西湖漁樵主人《濟公傳》十二卷。坊間刊有《評演濟公傳前后集》一百二十回,以大約成書于清代中葉的坊間刊無名氏二百八十回本《濟公全傳》最為完備。花城出版社1983年刪去后三十八回,出版了二百四十二回本,為現今通行本。
《濟公全傳》述寫南宋臨安靈隱寺濟顛和尚事。書中說濟公本是西天金身降龍羅漢下世,投胎在浙江天臺縣李氏家,俗名修緣。十八歲去靈隱出家為僧,法名道濟。然而屢犯寺規,不忌酒肉,終日瘋顛,不修邊幅。又四處游逛,出入人家,懲惡揚善,大顯法力。小說以濟公的活動為中心,描寫了廣闊的中下層市民的社會生活,小說雖然情節荒唐,結構支離破碎,藝術上十分幼稚,思想和感情態度也東搖西擺,毫無定準。但從這種拙劣的描寫里,也可以朦朧地看出清代中葉市民的價值觀與審美觀的一些特點。
市民階層是植根于封建制度中的贅物,具有既區別于傳統社會又與之相聯系的文化心態,這種矛盾在清代中葉——中國封建社會的回光返照期——顯得更為突出。市民階層是依賴商品經濟存在的,他們有著與商品經濟相適應的各種觀念,特別是《濟公全傳》產生的東南沿海一帶,市民階層還通過西方商人和傳教士等,受到西方文藝復興后的近代思想影響,因而其個人的獨立意識有所發展,如尊重人的個性和私有財產,追求享樂——物質享受和感官享受,甚至放縱各種人的本能欲望。但是,這時期的市民階層畢竟處于封建制度和封建觀念占統治地位的社會大環境中,因此,他們的思想又不能不與封建觀念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清王朝取得統治權后,采取了一系列嚴酷的政治文化措施,重新恢復了宋明理學至高無上的地位,重視社會整體諧和穩定而泯滅個性發展,使得色彩紛呈的晚明文化歸于沉寂。
在這種狀況下,市民階層的心態不可避免地受到時代氛圍的影響。體現這一時期市民心態的《濟公全傳》,其價值觀與審美觀就不可避免地帶上了時代的印記。
《濟公全傳》的前半部,敘寫濟公為秦相追回被華云龍竊走的玉鐲和鳳冠。鳳冠的來歷不得而知,但玉鐲卻是外國給朝廷的貢品,“被秦相留下”,實在是貪污,地道的不義之財。然而,顯然作者認為這寶物如何獲得是無足輕重的,重要的是財物一旦被個人擁有,財產權便不能輕易地被剝奪,所以,濟公翻山越嶺,走村串鎮,不惜勞苦,死死跟住華云龍,必追回寶物而后快,最終完璧歸趙。這個事件體現了近代社會價值觀中的最重要部分之一:私有財產的神圣與不受侵犯。表面上看,這與晁蓋等英雄在智劫生辰綱時提出的“不義之財,取之何礙”的觀點相比,確實不夠進步。實際上,封建社會的傳統觀念包含著深刻的賤視個體和扼殺個性的因素,《濟公全傳》中這種對私有財產——哪怕是不義之財——的尊重,讓我們聽到了時代前進的腳步聲。
有趣的是,作品衡量官員的標準也因之發生了傾斜。中國的儒家政治倫理,常常把官吏的行政才能和政績置于第二位,卻將是否盡忠盡孝、廉潔奉公等道德品行作為考核官吏的最高標準。《濟公全傳》中寫了一批符合這個標準的中下層官員,其中不乏兩袖清風、愛民如子之輩,但這些清官卻顯得十分無能,稍遇疑難案件,便只能把驚堂木一拍,厲聲喝道:“抄手問事,萬不肯應,拉下去打!”以致屈打成招,表現出十足的顢頇無能,只能待濟公以神力相助。因此,對這些清官的描寫,并不能使讀者產生那種對包拯、海瑞的敬意,恰恰相反,只有揶揄和嘲笑。與這些官員截然不同的是秦相,無論如何不能算好官——作者也沒有把他寫成好官的企圖,他的長相近乎小丑,品行也無一可以恭維,但作品中認為他唯一難以寬恕的罪惡是為修自家樓閣去強拆靈隱寺牌樓。當他一有悔悟,退回廟產后——雖然其他方面毫無改善,濟公馬上稱贊他“有佐理皇猷、參贊化育之才”,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替身僧,并以此為榮耀。由此可見,傳統的官員標準在作品中已經相當程度地被市民階層更為看重實利的自私內容所取代,即官員的好壞不能只看個人行為是否端正,更要看其對他人財產是否尊重。這無疑是市民價值觀的一種體現。
愛國主義是中華民族的主要精神支柱。但在傳統社會中,愛國精神與忠君意識是兩位一體,密不可分的。愛國,即要承認君王至高無上的權威;而忠君,則要肯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朕即國家”在中國傳統的價值觀中,得到最集中的體現。但是在《濟公全傳》中,兩者卻出現了某種分離的傾向。對秦相形象的肯定大于否定,也可以看出傳統愛國精神的淡化。另外,這里還出現了對封建社會血統株連即“罪及妻孥”的觀念的否定傾向。秦檜在后代人們眼中是漢奸賣國賊的同義語,這甚至使秦姓后代子孫往往蒙上不白之冤,直到如今,我國許多地方還流行著岳與秦姓不通婚的習俗,反映出人們對這位奸相極度厭惡的心理。然而,在作品中被描寫成秦檜之子的秦相,正如前邊分析,卻并沒有因此受到株連。他的善惡,完全是自己行為決定的,一動善念,罪愆全無。特別是對愛國主義的核心部分——民族矛盾的淡化,極可注意,書中的秦檜作為鬼魂,在書中曾直接出現,他對兒子懺悔道:“為父在陽世三間,久站督堂,閉塞賢路。在風波亭害死岳家父子,上干天怒,下招人怨。”歷代所公認、所共譴的通敵賣國這一最大罪行,卻毫未提及。而書中所描寫的南宋,正是宋金矛盾激化、全民抗戰意識空前高漲的時代。這種時代特點在書中沒有得到任何反映,聯系到秦相父子的形象,恐怕不能認為是疏略。發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當時統治中國的滿清王朝是金的后裔,乾隆朝修《四庫全書》時,把古籍中的宋金矛盾都加竄改,刪改或磨平其尖銳的語氣,目的是淡化漢族人民的民族思想。清王朝的文字獄和一切文化鉗轄,也著力于削弱這種民族觀念,因而,在寫成于清代中葉的《濟公全傳》中,也視民族矛盾為忌諱而有意避開。但從另一方面看,在封建制行將崩潰,近代社會即將來臨之際,中國境內各兄弟民族的聯合成一個大家族是歷史的必然趨勢,淡化宋金矛盾,未始不是與這一前景相符合的,因而也可說,這是與傳統的“夷夏之辨”分明的封建愛國思想相游離的市民思想的征兆。
與晚明文學中的進步思潮相比,《濟公全傳》的價值觀也有明顯的后退,特別是在婦女觀方面。
晚明市民文學中有大量的色情描寫,雖說這與當時上層社會以“漁獵女色為風流”的時尚有關,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市民階層從本能欲望出發,對傳統觀念的蔑視。男女之大防的道德堤壩崩潰了,諸多的男女以縱欲來享受現實人生。這種道德的淪喪是憂是喜姑且不論,但起碼可以說,它反映出婦女不再被單純視為傳宗接代的工具、家庭的奴隸和男性的玩物,而是承認了她們也有正常人的欲望。難怪近年有個劇本將《金瓶梅》中的淫婦潘金蓮寫成婦女解放的代表,上演后轟動一時。晚明小說家凌濛初更直截了當地為尋求性刺激的官家姬妾辯護:“豈知男女大欲,彼此一般。”“總有家法極嚴的,鐵壁銅墻,提鈴喝號,防得一個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們的身,禁不得他們的心。”同時,凌濛初也確實寫了一個因丈夫長期不在家過夜,耐不得寂寞的婦女莫大姐與人私通的故事,最終有情人終成眷屬。然而,這種描寫和主張在《濟公全傳》中是沒有的。作品站在傳統道德的立場上,多次宣揚“寡婦失節,不如老妓從良”等封建節烈觀。凡是逾越禮法的婦女,都被作為大加鞭撻的對象。沈國棟之妻,因丈夫長期出外保鏢,便與鄰家公子孫祖義私通。作者借書中閑人之口對沈妻作了道德審判,又安排了沈國棟佯裝離家,半夜潛回,將妻子與其情人“結果了性命”一段情節。作者充滿快意地下筆時,并不知道他在進步的歷史觀與落伍的道德觀之間做了什么樣的選擇。
與此相關的是作者對自由戀愛和自主婚姻的看法。承認人的本能欲望合情,就必然會承認自主婚姻的合理,因此,湯顯祖認為《牡丹亭》中的杜麗娘游園驚夢時青春意識的覺醒是自然的,也認為她與柳夢梅之間的由生而死、由死而生的自主婚姻是理所當然的。與晚明文學中那種“理有者情必無,情有者理必無”(湯顯祖)的叛逆思潮相比,《濟公全傳》無疑大大倒退了。小說中不僅沒有對男女青年的自由戀愛進行任何肯定,甚至對那種經封建禮教認可、以男才女貌為基礎的婚姻方式也持否定態度。自幼與濟公定親的劉素素原本打算“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至死不二”,但濟公出家后長期杳無音信,收養她的舅父硬逼她另找婆家,于是,她想出以對對聯招親的辦法。她出的上聯是:“寄寓客家,牢守寒窗空寂寞。”表露了她因虛度青春年華而產生的苦悶心情,用這種方式招親,是她沖破封建禮教羅網的最后機會。但是,來應對的偏偏是濟公,竟以“遠避迷途,退還蓮徑返逍遙”這一充滿佛教色空觀的下聯來“暗度”她。這姑娘的青春被葬送了,終生過著青燈古佛、晨鐘暮鼓的苦寂日子。而作者對這種“存天理,滅人欲”的結局卻很欣賞。
另外,周堃為救被王勝仙搶去的姐姐夜闖王府,“逢人就砍,遇人便殺,殺了有十數個人”,也很容易使人聯想到李逵在江州和祝家莊揮舞雙斧、濫殺無辜的場面,同樣都反映了封建觀念中對個人生命價值的賤視。
濟公是作品中唯一的主要人物,也是作者全面肯定和極力歌頌的人物,集中體現了作者的審美理想。
濟公實有其人。據孫楷第先生考證,宋代僧人居簡《北澗文集》有《湖隱方圓叟舍利塔銘》一文,題下側注“濟顛”二字。此文為其師而作,稱其師是天臺李氏子,時人呼為“湖隱”(見譚正璧等《古本稀見小說匯考》)。《濟顛禪師語錄》亦稱濟公是天臺縣李氏子,俗名修元。這種說法也被《濟公全傳》繼承,只是更“元”為“緣”。
濟公身上最能引起讀者興趣的恐怕就是那種超人的神通。小說中說他是“西天金身降龍羅漢降世,奉佛旨為度世而來”。所以,他一出生便被非凡之光環繞,“臨生之時,紅光罩院,異香撲鼻”。出家之后,更有了一手未卜先知的本領,任何事變,只要他“偶然打一個冷戰,羅漢爺一按靈光,早知覺明白”,于是“口念‘阿彌陀佛,善哉善哉,你說不管,我和尚焉能不管!’”更兼手段高強,善于降妖伏怪,戰勝邪惡。白水湖出了修煉萬年的鱷魚精,專食小兒,假濟公降伏不了,險些喪命。濟公現出了“身高十丈,頭如麥斗,身穿織鐸,赤著兩條腿”的“真身”,呼風喚雨,挾雷掣電,以千鈞霹靂劈死鱷魚精。然而,沒有任何一個讀者會因此把濟公等同于孫悟空,這是因為,孫悟空的神通幾乎不與人間煙火發生關系,而濟公的神通是直接干預現實生活的,兩者給人的印象截然不同。他大慈大悲,救苦救難,最突出的是對那些威脅市民階層的生存和發展的黑暗社會現實進行矯正和補救,從而給群眾以一種麻醉式的精神安慰。
濟公的外表無疑是丑的,他“身高五尺來往,頭上頭發有二寸余長,滋著一臉的泥。破僧衣,短袖缺領,腰系絲絳,疙里疙瘩。光著兩只腳,拖一雙破草鞋”。丑陋、骯臟、窩囊俱全。但他所干的卻是無告的群眾所做不了的“善”事(雖然有些“善”事并不善),于是,肖像和性格形成了觸目的反差,這對于衣冠楚楚卻干盡壞事的上層人物確是奇妙的諷刺。小說之所以能打動人,這點恐怕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就小說總體而言,《濟公全傳》是一部迎合落后愚昧群眾審美趣味的作品,不論是過去還是在今天,都不宜給它以太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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