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拍》解說與賞析
凌濛初
凌濛初編的《拍案驚奇》與《二刻拍案驚奇》合稱“兩拍”,和馮夢龍編的“三言”——《喻世名言》、《警世通言》與《醒世恒言》——同為明代最著名的短篇白話集。不過,“三言”中不但包含不少宋、元舊篇,而且,即使是明代創作出來的作品,有多少篇是馮夢龍的手筆,也很難確定;而“兩拍”所收,則除個別篇章外,都出于凌濛初之手。所以,“兩拍”基本上是凌濛初的個人小說集,小說的種種特點,自跟凌濛初的思想分不開。
一
凌濛初(1580—1644),字玄房,號初成,別號即空觀主人,浙江烏程(今屬湖州市)人。十二歲入學。但科舉蹭蹬,直至崇禎七年(1634)五十五歲時始授上海縣丞,曾代理知縣。崇禎十五年(1642)升任為徐州通判。先在距離徐州州治約32公里的房村治水(黃河曾屢次于房村決口),頗著勞績。次年,李自成部下陳小乙擁眾數萬,出沒于房村左近,當時擔任淮徐兵備道的何騰蛟追陳部至房村,因與濛初相會,并邀其入幕。濛初獻《剿寇十策》于騰蛟,騰蛟很為贊賞,立即將其中五策付諸實施,陳部中開始有人投降。于是,濛初單騎入陳營勸誘,陳小乙等皆出降。崇禎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別部又進軍徐州,濛初雖曾抗拒,而力量不敵,遂嘔血而死。
從以上的經歷來看,凌濛初顯然是站在反對農民起義的立場上的,而且還有實際行動。所以,自本世紀50年代后期起,直至70年代末,凌濛初常被國內的研究者指責為反動文人,他的“兩拍”也就常被加上“反動”、“淫穢”、“荒誕”等惡謚。然而,對農民起義的態度是否為判斷一個人進步或反動的唯一標尺?
所謂進步或反動,乃是由他的思想和行動與歷史的發展方向是否一致來決定的。如同馬克思主義早就指出的,從封建社會進到資本主義社會乃是歷史的必然。凌濛初生活在明代末期,當時社會上已經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是助長抑或扼殺這種萌芽,才是區別進步或反動的唯一分水嶺。那么,凌濛初在這方面的表現又如何呢?
由于資料的缺乏,現在已無從知道凌濛初在經濟上有什么看法。但在明代末期,與當時經濟上的資本主義萌芽相適應,在意識形態領域出現了一種新的潮流,凌濛初的思想跟這種潮流卻是一致的,因而在當時無疑屬于進步的陣營。只要把他的思想跟晚明新思潮的旗手李贄(1527—1602)的主張略加比較,對此就可有較明確的認識。
李贄思想的核心,一方面是肯定“好貨”、“好色”等人欲,以這些欲望為“邇言”、為“善”、為“民之中”與“民情之所欲”,并以與此相反的東西為“不善”,為“惡”(見《焚書》卷1《答鄧明府》及《李氏文集》卷19《明燈道古錄》卷下);另一方面是比較尊重個性,認為:“夫人之與己不相若也。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 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于是有條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所以他主張:“因其政,不易其俗;順其性,不拂其能。”(《焚書》卷3《論政篇》)
凌濛初同樣肯定“好貨”、“好色”等人欲。在《拍案驚奇》第1卷《轉運漢遇巧洞庭紅 波斯胡指破鼉龍殼》中,他解釋人們從事海外貿易的動機說:“元來這邊中國貨物,拿到那邊,一倍就有三倍價。換了那邊貨物,帶到中國,也是如此。一往一回,卻不便有八九倍利息?所以人都拼死走這條路。”這就是說,人都是追求錢財——“好貨”的,只要有八九倍利息,人就都愿意拼死。很明顯,他把“好貨”當作了人的本性。在《二刻拍案驚奇》卷34《任君用恣樂深閨 楊太尉戲宮館客》里,他對富貴人家的廣蓄姬妾加以批評:“豈知男女大欲,彼此一般”,“枕席之事,三分四路,怎能勾滿得他們的意,盡得他們的興?所以,滿閨中不是怨氣,便是丑聲。總有家法極嚴的,鐵壁銅墻,提鈴喝號,防得一個水泄不通,也只禁得他們的身,禁不得他們的心。略有空隙,就思量弄一場把戲。”在這里,他不但把“男女大欲”——即所謂“好色”——作為人所共同、“彼此一般”的欲求,而且認為這是人們生而有之、什么外力都無法抑制的欲望,因而這也是人的不可改變的本性。而在他看來,人只有從自己的本性出發,才是善的,否則就會淪為邪惡。他說:“大凡人只有初起這一念是有天理的,依著做法,好事盡多。若是多轉了兩個念頭,便有許多奸貪詐偽沒天理的心來了。”(《二刻拍案驚奇》卷11《滿少卿饑附飽飏 焦文姬生仇死報》)按照當時的理解,所謂“初起這一念”,也就是基于人的本性而不受后天影響的想法。在他的這段議論里,無疑體現了對人的本性的肯定,被他視為人的本性之組成部分的“好貨”、“好色”,當然也在肯定之列。
在尊重個性方面,《拍案驚奇》卷3《劉東山夸技順城門 十八兄奇蹤村酒肆》的“得勝頭回”中有一條批語,很能說明問題。這則“得勝頭回”所說的故事是:有個舉子到一家人家去投宿,該家的老婦人向他說,自己的兒媳婦“雄悍異常,且是氣性粗急”,以致自己“虛心冷氣,看他眉頭眼后,常是不中意、受凌辱的”。舉子覺得這個兒媳婦太沒有道理,決心等她回來后與她理論。后來看到她力大無窮,打得死猛虎,就只敢婉轉地說她“尊卑分上覺得欠些個”。那媳婦一聽,立即發作,怒目道:“適間老死魅曾對貴人(指舉子)說些甚謊么?”她竟然罵自己的婆婆為“老死魅”,斥責她說謊,對客人又如此粗暴,確是不遵尊卑之禮,沒有教養。但凌濛初卻批道:“看此光景,必是老婆子無眼珠,不識豪杰性,非其婦之過也。舉子元覺多事饒舌矣。”在這里,他把那個婦人的言行歸結為她的特定的性格——“豪杰性”,正是那個社會的絕大多數人所不具備和反對的。所以,連明代中葉思想比較開明的祝允明在其所著《前聞記》中談及這個故事時(此故事從唐代就開始流傳),也稱這位具有“豪杰性”的婦人為“惡新婦”。如果統治者或大多數人都遵照“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的原則行事,自非對這種“豪杰性”加以否定不可。但凌濛初卻認為那位舉子試圖干涉她的“豪杰性”乃是“多事饒舌”,可見,他跟李贄一樣,也是反對“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己矣,而望人之同無”的,這也就意味著每一個人都不應該以自己為標準而去抹煞別人的個性。
這種肯定人欲和尊重個性的觀念,不但反映了資本主義萌芽時期市民們的思想特點,也是他們反封建的思想武器。因為,無限地追求利潤乃是資產階級及其前身——市民階層的最根本的目的,他們在這樣的追求過程中使自己發展壯大;而在封建社會末期和資本主義前期,社會的前進是和他們的發展壯大同步的。所以,《共產黨宣言》說:“資產階級在歷史上曾經起過非常革命的作用。” 為了達到無限制地追求利潤的目的,他們必須改變道德標準,把追求和實現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從而也就必須肯定人欲和尊重個性。這對于封建制度和封建道德都是猛烈的沖擊,因而具有反封建的進步意義,有助于把人們從封建道德的束縛下解放出來。就“兩拍”來說,凌濛初的上述觀念使他對人有了一種不同于封建傳統觀念的新的認識,對人的思想行為有了一種不同于封建傳統觀念的新的評價,這也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兩拍”的面貌。
二
由上所述,可知凌濛初是個已經具有若干市民意識的士人。這使他在文學觀念上也有了一些新的因素。他在《拍案驚奇序》里敘述自己選擇題材的原則時說:“因取古今來雜碎事可新聽睹、佐談諧者,演而暢之。”換言之,他寫作此書,其目的主要是供消遣娛樂之用,并不強調文學的政治、倫理功用。這正是當時的市民階層對于文學的要求。
也正是由于從文學的消遣、娛樂作用著眼,凌濛初在將這些“可新聽睹、佐談諧”的材料“演而暢之”時,他竭力追求的效果乃是令人“驚奇”。如同書名本身所顯示的,凌濛初希望讀者在閱讀過程中不斷為作品的新奇而驚訝,并驚訝到情不自禁地拍起桌子來。所以“兩拍”的一個最明顯的成就,就是為讀者提供了一系列奇趣橫生的故事。
這些故事固然以情節的曲折而引人入勝,但它們所給予讀者的,除了好奇心的滿足外,往往還伴隨著較深層次的感情上的漣漪。在不少場合,作品帶給人一種溫馨的感覺,使讀者感到生活著是美好的。可以說,這反映了早期的市民階層對于未來的天真向往。這里舉兩個例子:
《拍案驚奇》的第1卷《轉運漢遇巧洞庭紅 波斯胡指破鼉龍殼》,寫文若虛做生意“百做百不著”,“把個家事干圓潔凈了,連妻子也不曾娶得”,后來由幾個從事海外貿易的朋友挈帶,跟著他們一起出海,但無錢置貨,只得用別人資助的一兩銀子買了許多洞庭紅桔子。不料到了吉零國,當地沒有桔子,便成了奇貨可居。加以該國“以銀為錢,上有文采”,根據文采的不同分為五等,但每個錢的含銀量都是八錢七分多,文若虛賣桔子時又光要他們最低等的錢,他們以為價格便宜,更樂于購買。最后,這批桔子竟然賣了一千多個錢,相當于一千兩左右銀子。在回國途中,文若虛又在一個荒島上拾到了一個大龜殼,回到福建后,經一個識寶的波斯商人指點,才知這竟是內藏寶珠的鼉龍殼,賣了五萬兩銀子。從此,文若虛便成了巨富。在這個童話般的故事中,吉零國的“以銀為錢”,每一等錢的含銀量全都一樣,荒島上價值連城的鼉龍殼,其設想都極幼稚,它們所反映的,是人們在對海外貿易尚無充分認識的情況下,力圖循著這條途徑成為巨富的強烈愿望。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故事里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這些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雖然絕大部分都不肯出錢資助文若虛置貨,但卻愿意承擔文若虛去海外的生活費用,他們對文若虛的態度是友好的。當文若虛在吉零國賣掉桔子有銀錢后,他們還愿意把自己帶去的貨物作價讓一部分給文若虛,以便自己既不吃虧,又使他獲得“大利息”。在文若虛賣鼉龍殼時,他們幫他出主意,“欣羨”而不妒忌。那個識寶的波斯商人也很為自己的主顧著想,也以五萬兩銀子買下鼉龍殼,雖是很低的價錢,但那是文若虛自己的要價,他聽后還說“罪過罪過,那有此話”,其后知道這是文若虛“偶然得來,不是出價置辦的”,只要賣到五萬兩就“心滿意足”,這才成交。成交后又真心實意地幫文若虛安排未來的生活,毫無保留地把鼉龍殼的實際價值告訴文若虛及其同伴,并給他們補送禮品。而文若虛對這位波斯人與帶他出海的商人都很感激。總之,他們都有追求金錢的強烈欲望,那些從事海外貿易的人固然是為了“八九倍利息”而“拼死”,文若虛在出海前也由于只有一兩銀子無法置辦正經貨物而無限悲痛,“手中拿了銀子,看了又笑,笑了又看道:‘置得甚貨么?’”至于那位波斯商人,在設宴招待他們時,干脆以每人所帶貨物的多少來定席位的尊卑:金錢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但他們雖有自私的一面,卻并不坑害別人,彼此的關系相當融洽,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還相互幫助。作品最后寫他們都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文若虛發了財,波斯商人在鼉龍殼交易中賺了更多的錢,那些帶文若虛出海的商人也從這事件中得到了大小不等的好處。讀完這一故事,人們會因生活給他們每個人都帶來好運氣而愉悅,也會因他們這種新的人際關系而感到溫馨——在那種關系里,并不存在只有少數人才能做到的“舍命全交”,但大家都在個人本位的前提下相互提攜。
假如我們在文若虛的故事中看到了對于金錢的追求,那么,在《二刻拍案驚奇》卷38《兩錯認莫大姐私奔 再成交楊二郎正本》中所看到的就是強烈的情欲。莫大姐是徐德的妻子,不但與鄰居楊二郎私通,“還有個把梯己人往來”,但她最愛的是楊二郎。后來徐德知道了這種情況,加強了防備,她不能再像以前那樣與楊二郎相處了,就想找機會與他私奔。她有個表親郁盛,也想勾引她,她也與他發生了關系。但由于是在醉中與郁盛歡會,迷迷糊糊地把本來想告訴楊二郎的私奔的時間告訴了郁盛,酒醒以后,又誤以為已經與楊二郎約定好了私奔的時間。郁盛明知她約的是楊二郎,但到時卻冒充楊二郎把她接了出去。當她發現受騙時,已來不及了,只好跟郁盛一起生活。郁盛因貪圖錢財,過了兩個月又把她賣入妓院,她便淪為妓女。她丈夫徐德發現她逃走了,并且把家里的財物也都帶走,懷疑是楊二郎從中搗鬼,把她藏了起來,遂向官府出首。楊二郎被捕入獄,并不斷受到拷打。經過好幾年,莫大姐在妓院里遇到一個舊日鄰居,知楊二郎為她吃了大苦,“好不傷心”,便求那鄰居把郁盛拐賣她入妓院的事告到官府。最后,郁盛受了懲處,徐德則已不愿再要莫大姐為妻,又覺得自己害楊二郎吃了幾年冤枉官司,“負累了他”,經過鄰居調停,愿把莫大姐讓給楊二郎為妻;楊二郎正中下懷,說是“若得如此,便多坐了幾時(牢),我也永不提起了”;莫大姐就此“稱心像意,得嫁了舊時相識”。這是一個非常出人意料的大團圓結局。根據封建道德,“萬惡淫為首”,像莫大姐那樣與幾個人通奸、終致背夫私逃并淪為妓女的人,真是所謂不齒于人類的狗屎堆,理應受到嚴懲,但最后卻與心上人成就了婚配; 徐德并不因莫大姐多次通奸并帶著全部財物私逃而對她恨入骨髓,非把她置于悲慘的境地不可,也不因楊二郎破壞自己家庭、導致莫大姐私奔而力圖使他多受痛苦,以為報復,卻讓這兩個人如意地成為夫婦;楊二郎明知莫大姐與自己相愛時又與郁盛私通,以致惹出禍來,不但她做了好幾年妓女,自己也為此而坐了好幾年牢,吃盡拷打,但他對莫大姐的愛情仍然不變,甚至愿意為得到她而多坐幾年監獄。如果不是深受封建道德毒害的人,在讀完這個故事后,都會為莫大姐的結果感到寬慰,為徐德、楊二郎身上所體現出來的人對人的寬容、諒解的精神而感到溫馨。
自然,“兩拍”所帶給讀者的,不僅是溫馨,還有振奮、沉重等等。例如,在讀《二刻拍案驚奇》卷17《同窗友認假作真 女秀才移花接木》中,讀者對篇中女主角聞蜚娥不僅女扮男裝,以與男性朋友自由交往,選擇佳偶,而且在恢復女兒面目后仍跟男友“如同親兄弟姐妹一般”地往來,自會深感意外,從而為女子中竟能出現這樣大膽反抗封建禮教并獲得勝利的人而歡欣鼓舞。在讀《二刻拍案驚奇》卷11《滿少卿饑附飽飏 焦文姬生仇死報》時,讀者也會因篇中的婚姻悲劇而怵目驚心。故事里的男主角滿少卿在流落他鄉時,得到焦文姬父親的周濟,以后與文姬彼此相愛,以致成婚,感情一直很好。他在考取進士、被任命為臨海縣尉時,本想去接了文姬等同到任所,不料遇到了族中一個哥哥,他因自己與文姬是由偷情而成婚的,在封建禮教的統治下,自己在精神上感到壓力,不好意思說明自己已經結婚、此次要去接家眷的事。他哥哥要他先回一次故鄉,他托詞拒絕,哥哥就扣下大帽子來,說:“書生得了科名,難道不該歸來會一會宗族鄰里?”“父母墳墓邊也不該去拜見一拜見的?” 迫得他只好回鄉。回得鄉去,才知他叔父已為他定下了親,他不敢明說自己已結了婚,也不敢“沖撞”叔父“那尊嚴性子”,其后又貪圖那女家的富貴,就成了親,終于釀成悲劇。自然,滿少卿確是負心薄幸,但不是那族中哥哥迫他回鄉,不是在一開始時他就不敢在叔父面前明說自己已經結婚,這個悲劇本來也不會發生。這不只是滿少卿個人的軟弱,而是因為在封建禮教、家族制度的控制下,個人本來就不算一回事的緣故。所以,在讀完這一篇后,敏銳的讀者就不得不為封建禮教、家族制度對個人的嚴酷壓制而深感沉重,甚至引起嚴肅的思考。
總之,“兩拍”以其一系列奇趣橫生的故事,既滿足了讀者的好奇心,也在讀者心中激起了種種感情的漣漪,這也就是讀者從中所獲得的藝術享受。那么,凌濛初為什么會寫出這一系列故事來呢?首先就在于他思想中存在著肯定人欲、尊重個性的成份。文若虛的故事是在海外貿易的過程中發生的,他的前提就是對海外貿易的贊美,而明朝政府是明令禁止海外貿易的,從事海外貿易的人在當時乃是違法的“奸商”。只有把“好貨”作為人的正當欲望加以肯定,才能像凌濛初那樣地寫出這個海外貿易的故事。《兩錯認莫大姐私奔 再成交楊二郎正本》中所體現出來的對莫大姐的寬容態度,更無疑是把“好色”作為人的正常欲望來肯定的結果,否則便不會對莫大姐的行為有所原宥而使她得到美滿的結局。至于聞蜚娥的那種放誕行為,是只有對個性已在某種程度上加以尊重的人才會宣揚的。而在焦文姬的故事中,作者不但否定了滿少卿的負心薄幸,而且將滿少卿在封建禮教的壓力下不敢明說已與焦文姬成親這一點也作為悲劇的成因之一來處理 (滿少卿的故事原出于《夷堅志補》卷11,但把滿少卿的不敢向家族中人說明自己已經結婚的原因歸結為“終是偷情二字不能消化”則是凌濛初的發展),這種對滿少卿在精神上的萎縮的批判,則正是在要求一種獨立的人格,這跟他對聞蜚娥的頌揚其實是相通的。由此看來,“兩拍”的藝術成就絕不只是藝術手法的問題,它首先是思想境界的問題。
三
對“兩拍”的藝術手法,我們自然也必須重視。凌濛初在這方面的一個總的原則,就是求奇特于平凡之中。《拍案驚奇序》說:“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為奇,而不知耳目之內日用起居,其為譎詭幻怪非可以常理測者固多也。昔華人至異域,異域咤以牛糞金。隨詰華之異者,則曰:‘有蟲蠕蠕,而吐為彩繒錦綺,衣被天下。’彼舌撟而不信,乃華人未之或奇也。則所謂必向耳目之外索譎詭幻怪以為奇,贅矣。……若謂此非今小史家所奇,則是舍吐絲蠶而問糞金牛,吾惡乎從罔象索之?”蠶能吐絲,吐出來的絲可以織成彩繒錦綺,這在中華人看來固然好像是天經地義,略無可怪之處,但從不產蠶的異域人看來,就成了不可思議的奇事了。所以,對同一件事情,從不同的角度去觀察就會得到不同的感受。凌濛初所致力的,則是在一般人日常見慣的、因而認為毫不足怪的事件中,發掘出它的奇來,其所依賴的便是觀察事物的角度的變換。
首先,是重視事情的過程勝于其結果。“兩拍”的許多篇,其故事都有來源,但經過凌濛初的再創造,有些本來沒有多少奇趣的故事就變得富于奇趣了。如《拍案驚奇》卷15《衛朝奉狠心盤貴產 陳秀才巧計賺原房》,其事也見于 《智囊補》卷27。但在《智囊補》中,只有用什么計策把房屋騙回來的一段,也即《拍案驚奇》中這一故事的結局,因而,那只是一個平常的奸騙事件,說不上有何奇處,而《拍案驚奇》這一篇卻在結局之前加上了一系列事件:陳秀才撒漫使錢,家業敗落;衛朝奉乘人之危,以低價取得其房產;陳秀才的妻子具有遠見,私自留下了一筆錢,并設法使陳秀才悔悟,再把私蓄拿出來讓陳秀才去贖屋,卻被衛朝奉狠心拒絕。因而,這成了一個過程復雜、跌宕起伏、奇趣橫生的故事。
其次,重視人物的描寫勝于故事情節的交代,而這又反過來增加了故事的奇趣。這是因為,讀者在閱讀過程中,對人物命運的關心和對情節的關心是相互滲透的。如果作品中的人物能夠吸引人,就能增加情節的魅力,人物性格的變化 (性格本身的變化或作者所描繪的性格側重點的變化) 自會導致情節的轉折。凌濛初顯然已經注意到了這一點,并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例如《拍案驚奇》卷18《丹客半黍九還 富翁千金一笑》,本來是寫一個富翁因好丹術而多次被騙的故事,其中有一段是: 一個丹客帶著漂亮的妾來為他煉丹,以二千兩銀子為母,下爐制煉。但富翁趁丹客外出,在丹房里與其妾調情。丹客回來時,打開爐子,說銀母已經成了糟粕,這定是有人在丹房“做交感污穢之事,觸犯了的”。他的妾也承認了偷情的事。富翁除損失了二千兩銀子外,只好再拿出五百兩銀子來贖罪。如果光著眼于交代故事情節,只要由作者出面敘述一下這個妾是怎樣與丹客一起騙富翁的就夠了。但《拍案驚奇》的作者卻是這么處理的:富翁在那件事以后,又上了幾次當,以致流落在外鄉回不來了。有一天,看到船上有個女人很像那個丹客的妾,不料她竟主動差人把富翁叫去,說自己原是妓女,當日是受丹客之托,特意來騙他的,并主動送了他三兩銀子,叮囑他道:“妾與君不能無情,當贈君盤費,作急回家。此后遇見丹客,萬萬勿可聽信。妾亦是騙局中人,深知其詐。君能聽妾之言,是即妾報君數宵之愛也。”這種寫法,一方面充分顯示出人物性格的復雜性,表現了這位“騙局中人”的善良、可愛的一面,使故事更具有吸引力;另一方面,那場騙局的來龍去脈直到這時才由她來揭穿,并在這種意外的遇合中將故事引入高潮,整個故事也就更富于奇趣。
第三,重視人物思想感情的真實性勝于其奇特性。“兩拍”的故事中有不少頗為奇特的人和奇特的行為,這是造成其故事的奇趣的一個重要原因。但凌濛初在寫這些的時候,不是著重去寫人物思想感情的奇特,而是力圖真實地寫出其平凡,奇特即寓于平凡之中。如《拍案驚奇》卷16《張溜兒熟布迷魂局 陸蕙娘立決到頭緣》,寫青年書生陳燦若由萍水相逢的張溜兒介紹,與陸蕙娘結婚。在結婚的當夜,陸蕙娘只是坐著不肯睡,“眼睛卻不轉的看那燦若”,“燦若又自睡了一會,又起來款款問道:‘娘子為何不睡?’蕙娘又將燦若上上下下仔細看了一會,開口問道:‘你京中有甚勢要相識否?’燦若道:‘小生交游最廣,同袍同年,無數在京,何論相識?’蕙娘道:‘既如此,我而今當真嫁了你罷!’”她的這種行為和話語都很奇特,因而作品也頗具奇趣。但接下去她向燦若說明:她原是張溜兒的妻子,張溜兒多次假裝把她嫁給別人,然后以“奸騙良家婦女”的罪名向對方訛詐,將她嫁給沈燦若也是同樣的圈套。她早就不能忍受這種行騙的生活,所以這次準備與沈燦若一起私奔了。在讀了她的這段自述后,讀者也就可以知道,她之一再仔細地看沈燦若,其實是在考慮這個人是否值得她跟,問他有否勢要相識,則是要知道跟了他后能否得到保護。這是一種最平凡的思想感情,但同時卻給讀者帶來了頗有回味的奇特之感。
我想,凌濛初之所以能寫出一系列富于奇趣的故事,這類藝術手法是起了不小的作用的。
四
為了便于讀者對“兩拍”的鑒賞,最后有必要談一談版本問題。
《拍案驚奇》 凡40卷,于崇禎元年(1628)由尚友堂刊行。至崇禎五年(1632),又由尚友堂刊行《二刻拍案驚奇》,也是40卷,但到后來,可能是由于明末清初的社會動亂,書板受到損壞,《二刻拍案驚奇》的第23卷和第40卷都沒有了。于是就把《拍案驚奇》的第23卷拿來充作《二刻拍案驚奇》的第23卷,將凌濛初寫的一個雜劇《宋公明鬧元宵》充作《二刻拍案驚奇》的第40卷。板片沒有受到損壞時的《二刻拍案驚奇》沒有保存下來,所以至今不知道《二刻拍案驚奇》原來的第23卷和第40卷是什么。板片受到損壞后的《二刻拍案驚奇》也只有日本保留了一部。至于《拍案驚奇》,在把第23卷移到《二刻拍案驚奇》去以后,就把原來的第40卷改作第23卷,于是全書就只剩了39卷,并且將書名改為《初刻拍案驚奇》,這當然是因為已有了《二刻拍案驚奇》的緣故——在崇禎元年刊印《拍案驚奇》時,凌濛初還沒有想到要寫《二刻拍案驚奇》,書名上自不必冠以“初刻”的字樣。到現在,尚友堂刊刻的40卷本《二刻拍案驚奇》和39卷本的《初刻拍案驚奇》的原本,中國都已失傳了,在日本還各保留著一部。
《拍案驚奇》(《初刻拍案驚奇》)在清代曾多次翻刻,但翻刻本錯誤很多,而且只剩下36卷。《二刻拍案驚奇》在清代則一直沒有翻刻過。解放以后,古典文學出版社曾出版過王古魯先生校注的《初刻拍案驚奇》和 《二刻拍案驚奇》。《初刻拍案驚奇》 的底本是清代翻刻的36卷本,但從別的書中補了1卷,成了37卷;底本的錯誤則無法改正。《二刻拍案驚奇》的底本是抄本,是王古魯先生從日本抄來的。以一個人的力量抄這樣一部大書,當然不可避免地有許多脫誤。此外,王古魯先生的校注本還對原書有所刪節。到了80年代,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章培恒整理的本子,底本都是尚友堂刊本的復制件,但可惜仍對原文有若干刪節。這之后,上海古籍出版社又出版了《初刻拍案驚奇》(39卷)和《二刻拍案驚奇》的影印本,底本都是尚友堂本。所以,讀者如果只是一般地看著玩,那么,看王古魯先生的校注本或我的整理本都可以,如果要了解 “兩拍”的原貌,那就以看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影印本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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