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燈·夏逢若》解說與賞析
夏逢若在小說中的活動,從第16回開始出現就是一個游手好閑的無賴形象,到第100回因在衙門里當差役犯法而遣發邊地四千里為止,幾乎貫穿全書,對他的描寫僅次于譚紹聞。譚的墮落主要是他誘騙的,他是一個典型的市井無賴。
小說中對夏逢若有一段介紹:“他父親也曾做過江南微員,好弄幾個錢兒。那錢上的來歷未免與那陰騭兩個字些須翻個臉兒。原指望宦囊充足,為子孫立個基業,子孫好享用。誰知這錢來之太易,去之也不難。到了他令郎夏逢若手內,嗜飲善啖,縱酒宿娼,不上三五年,已到‘鮮矣’的地位。但夏逢若生的聰明,言詞便捷,想頭奇巧,專一在這大門樓里邊,衙門里,串通走動。賺了錢時,養活萱堂荊室。” 他的身世為人已很清楚,我們且看他的活動。
一天他賭博回家時,見地藏庵燈籠亂明,車馬仆人鬧嚷。“布政司”的燈籠,他知是盛公子的;“碧草軒”的燈籠,不知是誰家的;“春盛號”是個小鋪,也敢與盛公子來往?他心中疑惑、躊躇,“這一干人我若搭上,吃喝盡有,連使的錢也有。我且慢慢打,對磨他”。這天是盛希僑、王隆吉、譚紹聞結拜之日,偏被這個“兔兒絲”看到了。“兔兒絲”原是寄生在豆類作物上草本植物,絲狀的莖上有吸取別種植物養料的器官。用它作為夏的渾號再合適不過了,他正有一套粘、纏的本領。幾天之后,盛、王、譚三人在酒館飲酒看戲,夏逢若一看他們,心中歡喜不盡,便馬上纏上巴結上去了,而且續盟為老四。若按歲數,他是最大的。為了圖謀譚紹聞的錢財,他用盡方法引誘哄騙譚紹聞去賭去嫖。不但使譚傾家蕩產,而且上吊尋死。
夏逢若寡廉鮮恥,哪里有事他就如蒼蠅聞腥,總要廁入其中,尋混水吃一口兒。譚紹聞在巴家酒館賭博,出了人命案子,縣衙捉拿賭徒,譚紹聞怕出官丟臉,請焦丹想法。焦說:“這賭博場里弄出事來,但凡正經人就不管,何況又是人命?若要辦這事,除是那一等下流人,極有想頭,極有口才,極有膽量,極沒廉恥,才肯做這事。東西說合,內外鉆營,圖個余頭兒。府上累代書香人家,這樣人平素怎敢傍個門兒?只怕府上斷沒此等人。”譚紹聞極口道:“有! 有! 有! 我有一個盟友夏逢若,這個人辦這事很得竅。”果然后來夏逢若去設法托鄧三變向縣官行賄,并從中賺了六百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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