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逸民章
逸民: 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于是,無可無不可。”
此章記錄了七位隱逸者,有些著名,如伯夷、叔齊、柳下惠;有些見于史述但不聞名,如虞仲、少連;有些則不見于經傳,如夷逸、朱張。
孔子按持志、身份認同、言行取舍,將七人分成三類,予以評價。據此可知,雖同為隱逸,但立心、造行大不同。不過,即便是虞仲、夷逸,率性放言,舍棄自己,但還是堅守大道之權變的。換言之,雖為逸者,并非全然放倒。
孔子與此七人的根本不同,表現在“無可無不可”。但這不是無執守,而是“從心所欲不逾矩”。
上一篇:《貧而無諂章》意思|賞析|感悟
下一篇:《長沮桀溺耦而耕章》意思|賞析|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