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子華使于齊章
子華使于齊,冉子為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適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 君子周急不繼富。”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xiāng)黨乎!”
子華為孔子去齊國,冉有為子華母親要粟米,孔子只同意給一些;冉有說加點(diǎn),孔子只同意加一點(diǎn)。冉有自己作主給了較多。孔子略加責(zé)備,以為子華乘壯馬,穿裘衣,家境殷實(shí),不應(yīng)給了。
孔子在魯國做官時(shí),原思擔(dān)任孔子的家臣。孔子給他九百粟米,原思推辭,孔子勸他不必推辭,可以拿去分給鄰里鄉(xiāng)親。
薪酬分配,包括慈善,都是一門大學(xué)問。從子華與原思的故事,可知孔子有他的原則。比如,周濟(jì)急難,不襄助富人;又比如,分給鄰里鄉(xiāng)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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