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銖《李光》原文與歷代鑒賞評論
【小傳】
李光(1078—1159),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輿地紀勝》卷二十四、一二五),越州上虞(今屬浙江)人?;兆诔鐚幬迥?1106)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入為符寶郎,以言事貶監汀州酒稅。欽宗即位,擢右司諫,遷侍御史。高宗建炎元年(1127),擢秘書少監。三年,知宣州。改知臨安府。紹興元年(1131),除知婺州,甫至郡,擢吏部侍郎。二年,授淮西招撫使,改江東安撫大使、知建康府兼壽春府,落職提舉臺州崇道觀。尋知湖州,歷知平江府、臺州、溫州。七年,為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八年,拜參知政事。九年,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十一年,貶藤州安置;十四年,移瓊州;二十年,移昌化軍;二十五年秦檜死,內遷郴州;二十八年,復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二十九年,致仕,五月,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孝宗即位,賜謚莊簡(朱熹為李光妻管氏撰墓志銘,稱“安簡”。《史質》稱“莊肅”)。
【傳記資料】
《宋史》卷三六三本傳
柯維騏《宋史新編》卷一二八
黃宗義、全祖望《宋元學案》卷二十
【著述】
有李光前后集三十卷(《宋史·藝文志》),已佚?!犊S讀書志附志》著錄《李莊簡公文集》二十卷,亦未見傳本。《兩宋名賢小集》卷一五八存《椒亭小集》一卷。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為《莊簡集》十八卷。詞有王鵬運四印齋《南宋四名臣詞》本《莊簡詞》一卷。
趙希弁《郡齋讀書志附志》卷五下:“《李莊簡公文集》二十卷。右李莊簡公光之文也。光字泰發,紹興中參知政事。庚申歲,金敗盟奪河南地,光在榻前攻檜之短,遂罷,尋謫藤州,移瓊州,又移萬安。檜死,量移郴,己卯,用赦放還,舟行至江州而卒。”
詞集序跋可參看后趙鼎詞匯評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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