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漫志《江東叢祠》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江東村落間,有叢祠,[1]其始巫祝附托以興妖,[2]里民信之,相與營葺,土木寖盛。[3]有惡少年不信。一夕,被酒入廟,肆言詆辱。巫駭愕不知所出,聚謀曰:“吾儕為此祠,勞費不貲,[4]一旦為此子所敗,遠邇相傳,則吾事去矣。”迨夜,共詣少年,以情告曰:“吾之情狀,若固知之,倘因成吾事,當以錢十萬謝若?!鄙倌晗玻瑔柶涔?,因教之曰:“汝質明,復入廟詈辱如前。凡廟中所有酒肴,舉飲啖之。斯須,[5]則偽言受械祈哀之狀,庶印吾事。[6]今先賂汝以其半。”少年許諾,受金。翼日,果復來廟廷,袒裼囂呼,[7]極口丑詆,不可聞。廟旁民大驚,觀者踵至。少年視神像前,方祭賽羅列,[8]即舉所祀酒悉飲之,以至肴饌無孑遺;旋俯躬如受縶者,叩頭謝過。忽黑血自口涌出,七竅皆流,即仆地死。里人益神之,即日喧傳。旁郡祈禳者云集,廟貌繪繕極嚴,巫所得不勝計。越數月,其黨以分財不平,詣郡反告:乃巫置毒酒中殺其人。捕治引伏,魁坐死,余分隸諸郡。靈響訖息。[9]
【注釋】 [1]江東:指今長江下游南岸地區。叢祠:鄉野林間的神廟。 [2]巫祝:古代從事通鬼神的迷信職業者。 [3]寢 :逐漸。 [4]不貲:無法計算。 [5]斯須:片刻。 [6]?。河∽C。 [7]袒裼(tan xi):袒露上半身。 [8]祭賽:這里指祭祀酬報神恩的祭品。 [9]靈響:神靈的應驗。
【譯文】 江東某村莊中,有座神廟。起初,巫祝依托神廟來興妖作怪,鄉里的百姓都很相信,共同修葺神廟,土木建筑漸漸興盛起來。有一個品行惡劣的青年不信這一套。一天夜里,他喝醉酒,闖入廟內,肆口詆毀、污辱神靈。巫祝驚嚇異常,束手無策。他們聚在一起謀劃道:“咱們為這個神廟,耗費的錢財難以計算,一旦被這小子敗壞,遠近傳播,我們的事情就完了?!钡鹊揭雇?,他們一起到那個青年那兒,把實情告訴他說:“我們的情況,你當然知道。如果因為你幫忙,使我們的事得以成功,我們當用十萬錢酬謝你?!鼻嗄晷老踩f分,請問他們如何做法,他們就教他道:“你天亮時,再到廟里去,像前一次那樣辱罵神靈。凡是廟里所有的酒菜,全都吃光。過一會兒,就佯裝說受到枷鎖之類刑罰,并做出祈求哀憐的情狀,這樣才印證我們的事情。今天先送給你一半錢。”青年答應照辦,并接受了錢。第二天,他果然又來到神廟的庭院中,光著膀子,叫囂呼喊,竭盡全力毀謗,罵得不堪入耳。廟周圍的群眾非常吃驚,圍觀的人接踵而來。青年看到神像前正供奉著祭品,就舉起祭祀用的酒,全部喝完,連豐盛的茶飯也一點兒都不剩。不一會兒,他俯首彎腰,像被捆綁著一樣,磕頭認罪,請求神靈原諒。忽然,黑血從他口中涌出,七竅流淌,仆倒在地,立即死去。鄉里人更覺得神驗,當天就把此事大肆宣傳開去。鄰近郡縣祈禱鬼神消災除害的人紛紛聚集而來,神廟中供奉的祖先像也繪制、修繕得極為莊嚴,巫祝從中所得錢財難以計算。過了幾個月,巫祝的同黨因錢財分配不均,到郡府反告:是巫將毒藥放在酒中毒死了那青年。捕捉、懲治后,他們認罪,為首的判死罪,其余分別發送所屬各郡。神靈的應驗從此停息。
【總案】 迷信活動不光是為了謀財,它還有更毒辣的一面,那就是害命。從這點說,小說對迷信活動本質的揭露是深刻的。對謀財害命事件并不當場點破,而是通過巫祝同黨間狗咬狗的反告揭穿“巫置毒酒中殺其人”的真相。于是,首犯處死,其余的也得到應有的懲處。這一富有戲劇性的安排,揭示迷信集團內部必然存在的矛盾和內訌,宣告謀財害命者的可恥下場。
吉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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