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并作,吾以觀復。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三章] 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五章] 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二十六章]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根,躁則失君。
[四十五章] 躁勝寒,靜勝熱。清靜為天下正。
[五十七章] 我好靜,而民自正。
〔鑒賞〕 “虛”、“靜”秉于天地,流于日月,成于四時;所謂“始于無為,動于無形,發于時和,以遂成功也”(強思齊《道德真經玄德纂疏》)。虛靜為道之大本,德之精魂;人心者,亦由“道”秉授其“德”而成其本然之虛靜,此乃心靈渾真質樸的通朗之境。然而,在塵世蕪雜中,此淳善澄明之心卻往往埋葬于流光片羽,以致喪己于物、失性于俗。因此,老子曰:“致虛極,守靜篤。萬物并作,吾以觀復。”(《十六章》)
“致虛”、“守靜”是祛除心之障蔽,回歸性之本然的一種功夫,其具體實現是以“萬物并作,吾以觀復”這一主體活動為基本路徑的。蕓蕓萬象,變化不已,若心外馳以逐物,則易惶惑而迷惘;心何以保有虛靜空明而不致流離世間,其關鍵在于“觀復”。概而言之,即如實觀照世界變化之實相。
何謂“復”?張岱年先生說:“事物在一方向上演變,達到極度,無可再進,則必一變而為其反面,如是不已。事物由無有而發生,既發生乃漸充盈,進展以至于極盛,乃衰萎墮退而終于消亡;而終則有始,又有新事物發生。凡事物由成長而剝落,謂之反;而剝落之極,終而又始,則謂之復……一反一復,是事物變化之規律”(轉引自陳鼓應《老子今注今譯》)。萬物由弱轉強,由壯漸老,無不以此為則,天之律條,嚴正而無法抗拒。這也即是老子所說的“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十六章》);“蕓蕓”本以形容草木繁茂之狀,然則盛之極致,必漸枯靡,終歸寂滅;萬物由“無”而“有”,終必返“無”,此即“歸根”之義。萬物興作之時熙熙然也,寂滅返本之際杳然歸靜,此乃“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十六章》)。此處,盧育三認為,命是萬物得以生之物,老子此句中的“命”指作為生生之源的道;“復命”,即又回到萬物的生生本源(盧育三《老子釋義》)。也即是說,物由生至死,返于天地大化,與其本始所生之道合而為一;又因道之生源源不竭,故一物之終結處又為另一生命之伊始,這是老子觀照天地流行的全貌所悟之常道至理,所謂“復命曰常”(《十六章》)。而得此“常道”之心,在其悟“道”之根源處合同此“道”,乃得其本性之全,即為“明”也,故曰“知常曰明”。知“常”之心超越了一事一物之限,如實觀照全體無息之自然大化與生死繼起,在浩茫靜謐中冥合于道,無所不容,故此心即虛即靜,是謂“虛靜之心”。
心駐于虛靜之地,則“動作反身,思慮復神;藏我于無心,載形于無身;不便生者不以役志,不利天者不以滑神;事易而神不變,內流而外不化”(嚴遵《老子指歸》);如此,一心豁然獨立塵世之中,終得其本真自由之性。此乃得道知常者也。
高延第又云:“知常之人,兼善萬物,故能容;能容則無偏頗,故能公;容且公,然后能主持天下”(《老子證義》)。老子指出:“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也。”(《三章》)這段話具體勾勒出老子心中圣人之治的圖景,其中的“虛其心”便是前三句“不尚賢”、“不貴難得之貨”與“不見可欲”的基礎和總括。圣人以“虛靜之心”治國,民自然“無知無欲”,具體來說,即“不爭”、“不為盜”、“民心不亂”。因此,圣人虛靜無為之治,可以絕智巧,息禍亂,萬物自然發展而并行不悖,天下無爭無攘而歸于和諧。
在《五章》,老子又進一步表述了以此治國的形上依據。即“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多言數窮,不如守中”。也即是說,“天地之間空虛如橐籥(風箱),和氣流行,故萬物自生”(《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天地本體中空,其間方有變化無窮;陰陽相蕩,百化興焉。因此,圣人只有持守中虛,萬物才可無拘無束、生生不息;反之,若刻意以政教法令為之,則萬物隨之喪失可以自由生長的空虛之體,長此以往必將窮竭。這也即是《五十七章》“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之義。“忌諱”、“利器”、“伎巧”、“法令”愈多,世風愈下。只有人君“無為”、“好靜”、“無事”、“無欲”,養其虛靜之心,人民才能在自安自化中正己正物,淳樸守一。
《列子》書中曾記載:“或謂列子曰:‘子奚貴虛?’列子曰:‘虛者無貴也。’子列子曰:‘非其名也,莫如靜,莫如虛。靜也虛也,得其居矣;取也予也,失其所矣。’”列子就“虛”答人所問,寥寥數語卻一針見血:“虛者無貴”。在此,“虛”、“靜”并非作為一種正面價值被肯定,亦非有意為之而得;當一個人超越了世間名物及其價值的對立,無所貴亦無所不貴,至虛至靜、大道無疆之感即會自然流出,而非一己之心“貴虛”也。
大道至理,至情至性,道家盡然。在世人皆以諸種價值為貴的當世,他們輕揮衣袖,了然穿越,終于在紛繁蕪雜中拂去塵埃,淡然一笑。與其相知者,唯“道”是也。圣人之心,乃“天地之鑒,萬物之鏡”;不拘物系而覽照萬物,不因事亂卻與道合一,故得此“虛靜”。所謂“萬物無足以撓心者,故靜也”(《莊子·天道》)。因此,虛靜之心并非空無一物,而在靜若止水;并非離群索居,而在風過無痕。此心湛然朗照,則乾坤畢現,故為“天地之平,道德之至也”(《莊子·天道)》。此道德者何?《莊子·刻意》云:“悲樂者,德之邪也;喜怒者,道之過也;好惡者,德之失也。故心不憂樂,德之至也;一而不變,靜之至也;無所于忤,虛之至也;不與物交,淡之至也;無所于逆,粹之至也。”秉有天地大德之心,無悲憂喜怨,無好惡忤逆,唯虛唯靜,與道持守,與天相合,謂之“天樂”;“故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莊子·天道》)。
“天樂”之心,乃為“以天合天”。《莊子·達生》以寓言載道曰:“梓慶削木為鐻,鐻成,見者驚猶鬼神。魯侯見而問焉,曰:‘子何術以為焉?’對曰:‘臣工人,何術之有?雖然,有一焉。臣將為鐻,未嘗敢以耗氣也,必齊以靜心。齊三日,而不敢懷慶賞爵祿;齊五日,不敢懷非譽巧拙;齊七日,輒然忘吾有四枝形體也。當是時也,無公朝,其巧專而外骨消。然后入山林,觀天性,形軀至矣,然后成見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則已,則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與!’”梓慶削木以為鐻,有鬼斧神工之妙。魯侯問其術何以嘆為觀止,答曰:“齊以靜心。”心齋坐忘,無待以然:一者無待于功名,二者無待于毀譽,三者無待于己身。當是時,天工之巧渾然天成,自然大道盡在吾心,入林為鐻,皆能以器之神合以天之性,此則無待之待,故曰以天合天。
當老子由自然之“道”言及虛靜之心,進而達至莊子所及天德之境,生命脈流漸為闊大,匯成滔滔江水奔流到海的滄桑。然而,在這一片煙波浩茫里,我們溯源而去,觀望歡騰之水汩汩不息,生命之初天樂本然;于是,我們可以淡去名利,渾然忘我,讓生命在步履安詳中成為主宰自身的終極信仰。
上一篇:《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老子》原文|注釋|賞析
下一篇:《見素抱樸,少私寡欲·老子》原文|注釋|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