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別(多情卻似總無情)
作者: 徐楓
【原文】:
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樽前笑不成。
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
【原文作者】:杜牧
【鑒賞】:
這是一首贈別詩。杜牧就要離開揚州,離開自己心愛的小歌女了,在告別的筵宴上,兩情依依,杜牧便寫了這首詩送給她。
第一句的意思是說:就要分手了,自己心中別情萬千,依依難舍,但卻總也表達不出內心奔涌的情愫,只好默默相對,看起來就好像冷冷無情一樣。
第二句的意思是說:多么想舉起酒杯,強顏歡笑,讓心愛的人兒不再傷懷,可是,分手在即,又哪兒灑脫得起來呢?又哪兒笑得出來?(樽,酒杯)。
第三、四兩句的意思是說:點燃的蠟燭啊,它也有通曉情意的心呢,所以,它也珍惜著這分離的時刻,分嘗著這別離的痛苦,它替離人不斷地流淌著淚水,直到天明。這兩句由人而轉寫別宴上瑩瑩燃燒的燭火,以蠟燭長垂淚,象征人的離別情。“有心”,是“有芯”的諧音,因為蠟燭是有燭芯的,所以說“蠟燭有心”。“垂淚”,指燭淚。燭火燃燒時,有燭油流溢出來。詩人巧妙地用擬人化的手法,把蠟燭寫得很有感情。并不是說人反而“無情”,正是因為人的有心和多情,才會帶著傷感的目光去看別宴上的一切事物,才會感到灼灼的“燭心”是人的惜別之心,才會感到燭淚是在替自己垂淚嘆息。“替人”二字,極富人情味,不獨寫出了物的“有心”,而且寫出了物的“有情”,面對夜宴上這對熱戀的離人,連蠟燭也動了感情,更不用說人了。這就把別的氛圍染得更濃烈、凄楚,別的情愫,寫得更深沉、苦痛了。最后“到天明”三個字,不僅暗示了別宴的長久,徹夜燭淚,別意深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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