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原文與賞析
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制毀。……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故民無以私名。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罰以盡能,明誹譽以勸沮。(《韓非子·八經》)
【注釋】外:排斥。齊:統一。沮(jǔ):阻止。
【譯文】個人的德行和道義受到表彰,那么君主的威勢就會被分解;宣揚慈善仁愛的言論被聽信,那么法律制度就會被破壞。……圣明君主的治國原則是:臣下不得依靠個人的德行和仁義得到榮譽,不能拿給私家謀取利益的事情當做功勞;功勞名譽的取得,一定是依據國家的法制。國家法律所排斥的,即使有難能可貴的德行,也不能因此而得到表彰,這樣臣民就沒有因為私人的德行而得到名譽的。要設置法律制度來統一百姓的言行,使獎賞懲罰有誠信,以便使臣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依靠公開的贊譽和批評來鼓勵守法和阻止為私。
【評說】個人的聰明才智對君主的權威會構成威脅甚至挑戰。法家在貶低以仁義德行著稱于世的古代圣王明君的同時,對君主進行神化,將君主一人抬舉到至高無上的地位,并限制其他人在地位、權力、名譽、威望等各方面超過君主。
上一篇:《功名如雞肋》原文與賞析
下一篇:《功成身退,天之道也》原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