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世名言·忍經—元吳亮《代錢不言》原文|譯文|賞析
【原文】
陳重,字景公,舉孝廉,在郎署。有同郎署負息錢數十萬,債主日至,請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后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當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
【譯文】
陳重,字景公,被推舉為孝廉在衙門中當官。有個同衙門的人欠了數十萬錢的債務,債主每天都登門不停催債,陳重于是暗地里替這個人還了債。這人后來知道了,非常感謝陳重,陳重卻說:“不是我做的,大概是同姓同名的人做的吧。”一直不說替人還債的恩惠。
處世名言·忍經—元吳亮《代錢不言》原文|譯文|賞析
【原文】
陳重,字景公,舉孝廉,在郎署。有同郎署負息錢數十萬,債主日至,請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后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當有同姓名者。”終不言惠。
【譯文】
陳重,字景公,被推舉為孝廉在衙門中當官。有個同衙門的人欠了數十萬錢的債務,債主每天都登門不停催債,陳重于是暗地里替這個人還了債。這人后來知道了,非常感謝陳重,陳重卻說:“不是我做的,大概是同姓同名的人做的吧。”一直不說替人還債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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