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和刺猬
這個故事聽起來像純屬虛構,孩子們,可它呀卻是真的。因為把它講給我聽的爺爺,每次在不慌不忙地講完以后總要說:“它一定是真的了,孩子們,要不誰會講它。”就這樣,這故事流傳了下來。
秋天里有個禮拜天的早晨,蕎麥正好開花,太陽明亮地懸掛在天上,溫暖的晨風拂過剛收割過的田野,百靈鳥在空中歌唱,蜂兒在蕎麥花間嚶嚶嗡嗡,人們則穿著禮拜日的漂亮衣服上教堂去,真是萬物都快快活活,刺猬也是一樣。
刺猬站在自己家門口,雙臂抱在胸前,看著晨風吹拂的情景,不經意地哼起一支小曲兒來,哼得不好也不壞。就像一只刺猬在可愛的禮拜天清晨常哼的那樣。哼著哼著,它突然想到何不趁老婆孩子還在洗漱穿衣的時候,自己先去地里溜達溜達,看一看胡蘿卜已長成什么樣子了。胡蘿卜地離它家非常近,它和全家常去那兒飽餐,把它當成自己的財產。說走就走,刺猬隨手關上家門,向地里走去。沒走多遠,在繞過擋在胡蘿卜地前邊的野玫瑰叢時,它遇上了兔子,兔子也出來干同樣的勾當:去察看它的白菜地。刺猬看見兔子,友好地向它道了一聲早安。兔子生來一副貴族脾氣,高傲得要死,對刺猬的問候不僅不搭理,還擺出一臉瞧不起人的樣子,對刺猬說:“怎么搞的,一大早就來地里瞎逛?”“我散步來著。”刺猬回答。“你散步?”兔子笑起來,“照我想,你那腿本可以派點更好的用場嘍!”這樣的話太傷刺猬的心,要知道說什么它都可以忍受,就是不愿讓人說它的腿一個字,因為它天生腿是歪的。“怎么?”刺猬說,“你難道以為你那幾條腿兒更有能耐嗎?”“我是這么以為哩。”兔子回答。“那咱們試一試,”刺猬說,“我打賭,咱們要是賽跑,我一定跑贏你!”“真可笑,你長著歪腿還想賽跑!”兔子回答,“不過我愿奉陪,如果你興趣真的很大的話。可賭什么呢?”“一塊金幣加一瓶燒酒。”刺猬說。“行啊,”兔子說,“擊掌吧,然后馬上開始。”“不,不用這么急,”刺猬說,“我肚子還空著哩,想先回家去吃早飯,半個鐘頭后再回這兒來。”
兔子同意了,刺猬立刻往回走。半道上它心里嘀咕,兔子仗著自己腿長,可我一定要跑贏它。它雖然是個貴族,卻腦袋愚蠢,不輸才怪哩。回到家里,刺猬對妻子說:“太太,快穿衣服,跟我到地里去。”“有什么事啊?”妻子問。“我要和兔子賽跑,賭一塊金幣和一瓶酒。我要你也在場。”“我的上帝啊,”妻子一聽就沖刺猬嚷起來,“孩兒他爸,你這是瘋了,還是完全失去了理智怎么的?你怎么能和兔子賽跑喲!”“住嘴,婆娘!”刺猬喝道,“這是我的事情,男人的事情你甭多嘴。快,穿衣服,然后跟我走!”刺猬的妻子有什么辦法呢,她愿也罷,不愿也罷,只好跟著去了。
它們走在半路上,刺猬對妻子說:“喏,注意我給你說的話。你瞧,那兒有一塊長條形的地,那就是我們的賽場。也就是說,兔子跑一條犁溝,我跑另一條犁溝,我們都從那上邊起跑。喏,你什么也不用干,只站到犁溝下邊,每當兔子跑過來,你就對它喊:‘我已到了!’”
說著話,已來到地里,刺猬給妻子指好站的位置,然后獨自向上邊走去。它走到時,兔子早等在那兒。“可以開始了嗎?”兔子問。“當然當然。”刺猬回答。“那就各就各位!”說著,它們都站進自己的犁溝。兔子數道:“一——二——三!”三字剛出口,它已閃電般跑向地的下邊一頭。刺猬呢,只跑了大約三步,就身子一蹲,靜靜坐在犁溝里不再動了。
這時候,兔子全速跑到地的下邊一頭,刺猬太太便沖它喊:“我已到了!”兔子一愣,心里好生奇怪,只以為沖它喊的是刺猬自己,因為誰都知道,刺猬太太和她丈夫長相硬是一模一樣。兔子呢卻想,這樣可不行啊。它叫道:“再跑一次,往回跑!”它又閃電般跑起來,差點兒沒跑掉了耳朵。刺猬太太卻靜靜地坐在老地方。兔子跑到上邊一頭,刺猬又沖它喊:“我已到了!”兔子非常惱火,大叫:“再來一次,跑回去!”“我才不怕哩,”刺猬回答,“你高興跑多少次,我陪你跑多少次。”這樣兔子一氣兒跑了七十三趟,刺猬仍堅持著。每次兔子跑到下邊或者上邊,刺猬的妻子或刺猬便說:“我已到了!”
可到了第七十四趟,兔子沒能再跑完。它倒在犁溝中間,血從喉嚨里涌出來,當場就死了。刺猬卻拿起贏來的金幣和燒酒,把藏在下邊的妻子喊上去,夫妻倆高高興興地回到了家。它們要是不曾死掉,現在還活著呢。
這就是布克斯特胡德荒原上刺猬叫兔子跑死的故事。從那時起,沒哪只兔子再敢和那兒的刺猬賽跑。
這個故事的教益:第一,一個人不管多么高貴,都不可以妄自尊大,嘲弄小人物,即使是只刺猬;第二,誰想結婚,最好娶一個與他地位相等、長相也差不多的妻子。這就是說,你要是只刺猬,你挑選的妻子也該是刺猬,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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